“我認為‘學校不得公布學生成績和名次’這一條應刪除。”24日,武漢市二十五中八(9)班學生董凌菲,作為未成年人代表在《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上率真地說。
“我們將來總要長大成人,走入社會參加工作,必須面對社會激烈的競爭,如果連公布成績和名次這點小競爭都不能承受,還能做什么?我們不能成為玻璃娃娃,總要受到呵護!”年僅13歲的董凌菲,稚氣未脫,卻在眾多立法專家面前侃侃而談。
來自武漢市鐵四院中學八(2)班的學生羅珺怡則說:“大人們提出的意見都很好,但要落到實處才行。”
此次座談會改變了人們認為未成年人由于年齡小、心理不夠健全、沒有完全行為能力,不可能參與立法活動的看法。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司委主任委員周冶陶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對象是孩子,我們不僅要聽取家長、老師和專家的意見,更要聽聽孩子們的心聲,這樣制定或修訂出的法規,才有更強的針對性。
周冶陶介紹說,為使這兩名學生代表較好地理解草案內容,省人大內司委提前半個月將草案及相關資料送到他們手上,并請老師進行了專門輔導。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省人大內司委將認真考慮。
據悉,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立法,面對面聽取意見,這在我省立法史上尚屬首次。(記者李保林、通訊員周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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