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四川省南充市廣播電視局2名處級干部、1名科級干部在基建工程中涉及受賄70余萬元特大案件已經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偵查終結,南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4月27日,經南充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以受賄罪一審分別對南充市廣播電視局原局長周太榮(正處級)、基建辦原主任朱大松(副處級)、財務科原科長竹麗昆等3人判刑。
2000年至2001年修建南充市廣播電視局廣電大廈及三幢職工集資宿舍樓過程中,為了得到工程資金撥付上的關照和支持,廣電大廈主體工程承建方項目經理黎某3次送給周太榮人民幣35萬元及地板磚、木地板等家庭裝修材料;二號職工集資宿舍樓承建方蒲某先后4次送給周太榮人民幣14萬元;三號職工集資宿舍樓承建方王某4次送給周太榮人民幣9萬元、美金1000元,周太榮共計收受賄賂58萬元人民幣等。案發后,周太榮投案自首,退清大部分贓款。4月27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太榮有期徒刑十年。
同樣,在2001年至2002年修建南充市廣播電視局廣電大廈及三幢職工集資宿舍樓過程中,為了得到工程資金撥付上的關照,廣電大廈主體工程承建方項目經理黎某4次送給竹麗昆3.8萬元人民幣;三號職工集資宿舍樓承建方王某4次送給竹麗昆1.8萬元人民幣,竹麗昆共計收受賄賂5.6萬元人民幣。案發后,竹麗昆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贓款。4月27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竹麗昆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在修建南充市廣播電視局廣電大廈過程中,黎某為感謝對工程的支持和關照2次送給朱大松4萬元人民幣。案發后,朱大松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贓款。4月27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朱大松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記者劉德華 通訊員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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