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披露,每到評審時節,就有不少學術期刊的主編們紛紛找到課題組,動員同學、同鄉、師友等各路人馬說情。因為對他們來說,刊物能否進入“核心期刊”的序列,是可能關系到刊物“生死存亡”的問題。業內人士承認,每4年一次的核心期刊評審,都是一系列“公關”與“反公關”的過程。
現在一個很不好的現象是,評職稱等同于看論文,而論文質量等同于所發表的刊物水平,而學術刊物的水平則等同于是否入選了“核心期刊”。作為一名高校教師,筆者感同身受。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無論是“科研積分”還是科研成果考核,都非一般期刊能媲美。更有甚者,有相當一批科研單位規定,只有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才算考核成果。
其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成為上級指定的標準和參考,這樣的規定毫無道理,因為期刊的等級與論文的水平并無必然聯系。但這種典型的“以刊評文”的做法,卻是我國學術評價的現實,也是多數科研院所不約而同的做法。這樣做有這樣做的道理,某篇論文到底是什么水平,尤其是那些一時無法檢驗的理論性成果,往往很難認定。但如果以發表在什么樣的刊物上來評估,則一目了然,操作起來十分方便。于是,無論執行部門還是被評定者,都把它作為了一個強制性的評價體系,不少人甚至以為它就是一項國家標準。
學術期刊之所以能光明正大地斂財,是因為市場有需求。研究生畢業需要投稿,評定職稱要把文章發表。必須指出,版面費大行其道,帶來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學術的商業化。學術期刊異化為圈錢工具,這既是學術界的悲哀,也暴露出科研評估體系的功利化傾向。這種“功利化”,并非學術界中一般人相互間普通的友情和友誼關系,而是指那些有顯赫地位的行政、學術精英之間的人脈以及圍繞他們所形成的特殊人際關系網絡。
長期以來一直為人所垢病的政府和行政權力干預過強的問題,在我國的各科研院所依舊相當嚴重,以至于它參與甚至主導了學術內部認可和學術資源的分配過程,并牽累到人們對學術共同體的認同。考量現實社會,導致這種問題的外部權力不良介入形式有:政府不良介入,包括過多的評獎、過多的考核和“工程”;學校行政的不良介入,如量化考核、不當的刊物分級制度、官僚化武斷管理方式等;此外還有一些意見指向行政權威參與同行評議,行政與學術權威形成的關系網導致少數人對資源的壟斷等。核心期刊評審中所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公關”與“反公關”的過程,便是利益博弈下學術官僚化的體現。
從經濟學角度看,加大學術期刊違規的成本,從而使學術“公關”變得無利可圖,是有效遏制學術期刊評審亂象的治本之策。對于學術期刊違規行為,如果只是取消資格,追繳相關經費,把腐敗所得進行扣回和罰處,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處罰不應該是補償性的,而應該體現懲罰性,這樣才有威懾力。只有做到有腐必究,嚴懲不貸,才是真正遏制學術“公關”的得力措施。(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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