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成都災后重建”系列專題新聞第十次發布會上獲悉,“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以后,我市用改革的辦法、以創新的方式籌措資金,通過建立政府災后恢復重建專項資金籌資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財政投入的集聚與放大效應,適度有效采取政府財政信用保障措施,有力撬動、廣泛吸納銀行信貸、社會捐贈、政府外債、金融產品、投資基金等各類資金形成合力,為我市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提供了有力的財力支撐。
資金籌措 接受捐贈資金10.68億元
市財政局局長李捷通報了近一年來有關我市市級抗震救災和重建專項資金的籌措、使用、管理情況。抗震救災期間,我市積極落實中央、省財政18.05億元補助資金,市級財政籌措安排2.39億元資金,共計20.44億元用于全市抗震救災應急(搶險)之需。其中用于過渡安置房配套建設1.71億元、災區困難人員生活補助及撫慰金11.66億元、災區傷員救治及醫療衛生補助1.78億元、基礎設施應急搶修及恢復3.23億元、其他抗震救災2.06億元。
抗震救災以來,市政府及市級相關部門、社會團體截至今年3月31日共接受各類捐贈資金10.68億元,支出7.76億元,結存2.92億元。捐贈資金主要用于:抗震救災應急搶險支出0.67億元;恢復重建支出1.81億元(其中:城鄉住房0.2億元、農村建設0.06億元、公共服務1.48億元、其他恢復重建0.07億元);按捐贈者意愿轉撥給都江堰市聚源中學、什邡市教育局等140余個單位5.28億元。
資金使用 專項資金安排支出306.75億元
據介紹,在震后不到3個月的時間,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成都市市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專項資金”,并隨即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程,明確了重建專項資金的來源與規模、分配與使用、管理與監督以及組織實施機構等有關要求。
目前,納入重建專項資金管理的主要是中央與省財政專項補助、市級財政統籌安排和通過銀行信貸籌措(指采取政府財政信用保障措施、由市級政府投融資平臺承貸的貸款)的專項用于我市災后恢復重建的各種資金。截至3月31日,重建專項資金已籌措到位318.78億元,其中:中央、省專項補助72.58億元;市級財政統籌安排30億元;銀行信貸籌集216.2億元。根據“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規范運作、專款專用”原則,截至3月31日, 重建專項資金已安排支出306.75億元,其中:中央、省專項補助支出71.63億元;市級財政支出18.92億元;銀行信貸支出216.2億元。
另外,為加快我市災后恢復重建,實現用兩年的時間基本完成三年災后恢復重建的目標,經市政府批準,原確定的通過銀行信貸籌措重建專項資金250億元規模新增100億元額度。
資金監管 查處違紀案件32件
記者從會上獲悉,為向社會公眾交一份明白賬,實現陽光救災和陽光重建,我市對抗震救災和重建專項資金籌措、分配、使用情況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管理,確保了抗震救災和重建專項資金投入我市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
我市成立了市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和市重建專項資金管委會,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和重建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此外,還專門制定出臺了成都市市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抗震救災資金應急支付辦法以及進一步加強中央、省、市安排的各類抗震救災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等一系列監管辦法、措施,在資金的籌集、撥付、使用、監管諸環節上,從制度和機制上予以規范,確保資金的專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據市監察局副局長葛振中介紹,地震后,市紀委、市監察局及時向社會公布了24小時舉辦電話,開通網上舉辦系統;在重災區的鄉鎮和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建立現場投訴點、投訴箱。截至目前,共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在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方面的訴求和情況反映1783件,辦結1599件。同時,建立完善案件嚴查快辦機制,加大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方面案件線索的收集、分析和排查力度,嚴查快辦重處違紀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抗震救災違紀案件32件,對53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嚴肅處理,為全市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障。
明年底前 新增重建資金260億元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隨著災后恢復重建工程進度加快,我市對重建資金需求量更大,我市還將加大資金的籌措力度,預計2010年底前可落實新增重建資金約260億元,并相應帶動其他資金投入,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按照應由市級3年內籌措400億元規模的重建專項資金籌措任務,目前尚有153.8億元資金缺口,市財政計劃2010年統籌安排20億元,其他資金通過銀行信貸籌措133.8億元陸續籌措到位。另外,我市已爭取到由中央財政統借統還的災后恢復重建國外優惠緊急貸款838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5.7億元,涉及大邑縣、彭州市、都江堰市的城鎮基礎設施及公益性設施建設、生態修復、衛生機構改造、農村道路重建等4大類8個具體項目。所有項目將于今年內全部啟動實施。(張婷婷)
支出明細 173億元用于基礎設施重建
截至3月31日, 重建專項資金已安排支出306.75億元,其中:中央、省專項補助支出71.63億元;市級財政支出18.92億元;銀行信貸支出216.2億元。
支出按項目類別分主要用于:城鄉居民住房倒塌毀損恢復重建68.74億元;公共服務設施31.72億元;工商企業恢復生產和重建1.75億元;農業、林業生產恢復重建2.78億元;基礎設施重建173億元;其他恢復重建28.76億元(主要是抗震救災應急短期貸款12.3億元、城鎮舊城改造項目貸款10.4億元)。
按受災縣(市)分主要用于:國定極重災區及重災區147.61億元(都江堰市59.72億元,彭州市47.46億元,崇州市24.33億元,大邑縣16.10億元);市定重災區邛崍市13.78億元;其他區(市)縣145.36億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