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預防腐敗局了解到,2008年8月,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和經費控制,從源頭上封堵使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歪風。
據了解,暫行辦法就因公出國(境)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經費審核與外事審批聯動、因公出國(境)不得使用預算外資金、因私渠道出國(境)不得用公款報銷等內容作了嚴格規定。
據介紹,這個文件首次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作了全面規范,為切斷公款出國(境)旅游經費來源提供了制度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對這些內容又作了重申和強調。
目前,各地區各部門都在積極落實《通知》中對因出國(境)經費管理的要求,財政部和審計署近期還聯合下發了《關于壓縮2009年出國費等三項經費預算支出的通知》,對中央部門出國費等經費預算的壓縮方式和測算方法等作了詳細規定。(記者李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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