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一些監管場所接連發生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決定,自4月20日起對全國看守所開展為期5個月的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要求有效打擊“牢頭獄霸”,進一步完善落實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機制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不久前對一些省市的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室進行了課題調研,考察了相關監管執法、法律監督等方面的工作。記者為此專門走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信息部主任石京學。
記者:“躲貓貓”事件發生后,人們不理解,在戒備森嚴的看守所怎么會出現“牢頭獄霸”?
石京學:轟動全國的“躲貓貓”事件解決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牢頭獄霸’問題的確長期存在,這個我們必須要承認,而且解決這個問題也比較難。”據我們了解,一些看守所存在羈押人員超標、監控設施失效、看守管教干警少、任務繁重、干警長期超負荷工作的情況。被羈押人員伙食、醫療標準較低,不同家境的被羈押人員,會因為不同的生活待遇和消費水平產生心理落差,以上種種原因都成為“牢頭獄霸”產生的土壤。
記者:依您參與調研的具體情況分析,有關部門在加大打擊“牢頭獄霸”力度的同時,應該從哪些細節上著手遏制“牢頭獄霸”的出現?
石京學:需要加大對看守所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完善監控設施;適量增加看守所管教干警,減輕他們的超強勞動負荷;進一步完善被羈押人員的處遇制度,多采取取保候審等措施,降低羈押量,提高在押人伙食、醫療標準。同時,限制在押人員的自費消費水平,開飯期間監管干警要經常巡視值班區域,發現在押人員有“伙吃伙喝”、搶吃多占行為時必須及時制止,并對相關人員予以懲戒;對在押人員經常調換監室,避免其形成一個固定的“小社會”;監管人員每天堅持24小時巡視;經常對在押人員進行體表檢查;對新近在押人員入監進行為期一周的每日談話,防止“欺生”現象發生。
記者:在您看來,遏制“牢頭獄霸”現象的出現,關鍵點是什么?
石京學:最關鍵的是要靠監管人員的責任心,因為“牢頭獄霸”是在封閉的環境里產生的,是在監管人員控制的狀態下發生的。
記者:我們注意到,這次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開展的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在提出有效打擊“牢頭獄霸”的同時,也提出“進一步完善落實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工作機制”和“完善監督機制”,這兩個工作機制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石京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最近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是我國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行動計劃明確列出的具體內容中就有“所有提訊室實施強制物理隔離;建立并推廣提訊前后對被羈押者進行體檢的制度。完善被羈押者通信、會見、生活娛樂、離監探親等規定。司法機關特別是檢察機關要強化保障人權意識,依法保障在押人員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生活、衛生、通信、會見家屬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開辟檢察宣傳欄,設置檢察官信箱;每月安排接待日接訪在押人員家屬”。
完善看守所監督機制即大力加強派駐檢察室建設,推進落實派駐檢察室與看守所監管信息系統和重點監室監控系統聯網,使駐所檢察室可以對看守所內的監管執法活動進行直觀、嚴密、及時的動態監督。駐所人員通過監控畫面,可隨時掌握在押人員的活動情況和監所干警的工作情況,發現違法現象可及時糾正。
記者:據您了解,目前,世界上其他國家中有沒有先進的看守所管理經驗可供我們借鑒?
石京學:據我了解,在一些國家,看守所與警察機構相分離是當然的制度選擇。看守所的中立,對于解決經費來源的困擾、管轄中的體制改革、管理中的效益等都大有裨益,也符合法律上的統一性。我個人認為,要想防止“躲貓貓”類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護在押人員權利,必須實現司法權限的合理配置,實現偵押分離。(本報記者 杜萌 本報實習生 商皛)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