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法權力、社會資源和金錢資本都可以擊穿制度的情況下,基于防弊而設計的嚴格制度可能恰好變成劣行的掩護和揭開劣行的阻礙。只有整個社會擁有足夠的公開性,才能夠形成一種各個社會力量交互督責的作用,這樣制度體系被輕易擊破的可能性就會大大減小。
“羅彩霞事件”在繼續(xù)發(fā)酵。羅彩霞正在得回她應得的身份,王崢嶸被刑事拘留,邵東一中的涉事班主任張文迪被雙規(guī),貴州師大教授唐昆雄被調查,媒體披露邵東縣教育局官員王定清(有消息稱為王崢嶸之弟)與事件牽涉。
事件并未終結,受調查者的范圍應該還會擴大。所謂的“中間人”,王定清所說的拿到了3萬元的那個人到底是誰,這個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這個事件中需要他出場的必要性在哪里,他又活動了哪些環(huán)節(jié)?張文迪只是提供了羅彩霞的高考成績等相關信息嗎?唐昆雄又是否只代領了一下錄取通知書?貴州師大為何會說通知書驗證后交給了王崢嶸本人?
疑點還有很多,持續(xù)的輿論關注將很難使疑點被忽略。人們正在思索嚴格的高考招生錄取制度為何會被作假擊穿。
還在事件剛剛得到報道時,我已說過,“嚴格的程序”既是一種相互牽制,但實際上也會產生問題分段化、局域化的效果。程序織成了一張網,如果發(fā)生侵害行為,這張網中每個劣行都顯得很小,而整體上這張網使受損者而難以恢復公平。
在事件漸漸明了之后,我們可以認為,“羅彩霞事件”主要不是一個權力侵害權利的事件,而是個人權利被擁有較強社會資源的人侵害,這是社會資本與被違規(guī)操作的招錄體制共同制造出來的事件。王崢嶸動員了他能夠調動的相關社會資源,就是所謂的“關系網”。
這個被動用的“關系網”上的各個點,對應于整套高考招錄體制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而整套體制又反過來為被攻破的過程回填了合法性,使得一個移花接木的作弊事件變成了“正常錄取”,被冒名者不僅毫無察覺,而且在發(fā)現(xiàn)以后,也難以依靠個人之力去改變事實。
無論是權力織成的網,社會資源所織成的網,金錢資本所織成的網,當其加害于某個人的時候,都可能借助于“制度”的力量,并且使嚴密的制度和程序不僅被輕易地穿過,而且使嚴密的制度和程序成為恢復公正的合法麻煩。在不法權力、社會資源和金錢資本都可以擊穿制度的情況下,基于防弊而設計的嚴格制度可能恰好變成劣行的掩護和揭開劣行的阻礙。
嚴密的制度往往步驟繁多,每一步驟的放行又是基于對上一步驟的檢驗和確認的。這可能成為一種不間斷的發(fā)現(xiàn)問題的鏈條,但也可能成為一個不斷放行的鏈條,因為責任是分段的,那么當一個步驟開始徑直放行時,它的責任也就變得很小,而且可以說我們也是受騙的,我們是無法查證的,我們是無權懷疑的,貴州師大對“羅彩霞”招生問題的解釋就啟用了這樣的說法。所以作假的程序一旦啟動,實際上也很容易在一個責任最小化的范圍內使作假得以繼續(xù)。這就像一個串連電路,穩(wěn)妥性寄望于每一只燈光的正常點亮,而一旦有一只燈泡開始不亮了,后面的燈泡也就有了不亮的理由。
我們能夠擁有真正的制度嚴格性嗎?嚴密的制度幾乎總是分程設計的,環(huán)環(huán)相扣,就是此意。但整個社會只有擁有足夠的公開性,才能夠形成一種各個社會力量交互督責的作用。“羅彩霞事件”出現(xiàn)以后所呈現(xiàn)的交互狀態(tài)應該是常態(tài)而非例外,這樣制度體系被輕易擊破的可能性就會大大減小。劉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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