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政府召開廉政工作會議,會議通報的一些數字引起人們深思。據通報,2007、2008兩年間,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580件637人,其中,政府系統違紀違法案件198件227人,而31歲至45歲年齡段的就占55.95%,共計127人。
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蘇志佳指出,近年來,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開始注重對一些年輕干部實施長期“感情投資”,進行“期權”謀利,31歲至45歲的年輕干部成為腐敗高危人群。
1964年8月出生的卓起,不到40歲就擔任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后與蘿崗區合署辦公)環境綜合管理局副局長、局長,任職期間先后收受賄賂26.9萬元。2007年2月,法院終審以受賄罪判處卓起有期徒刑4年。
2007年4月13日,41歲的花都區原副區長譚東方因涉嫌受賄138萬元,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沒收財產10萬元。更年輕的是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原主任張以權,2007年7月被“雙規”時才31歲。
據了解,目前這一現象在全國各地都有不同程度表現。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大量年輕有為的干部走上領導崗位。但是,有些年輕干部缺乏經驗、膽子大,事業比較順利,加上缺乏嚴格黨性鍛煉,面對誘惑容易走上腐敗道路。廣州大學黨建專家梁宏副教授分析,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年輕干部思想活、理念新,好交友、善交友本是他們的優勢,但大量事實表明,一些年輕干部蛻化變質,一步步陷入違紀違法的泥坑,都有一個從“不拘小節”到喪失氣節的演變過程。
卓起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處事靈活,有較強協調能力,這本是他的一個長處,然而他熱衷于與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交朋友、拉關系,把相當多的精力用在吃喝玩樂、迎來送往等應酬上,到最后發展到被人情關系所俘虜,心甘情愿地成為替別人謀利的工具。從推杯換盞到麻將牌友,路通公司董事長劉某就是通過拉關系從卓起身上打開了缺口。2006年3月卓起到江蘇昆山出差,劉某甚至專門乘飛機趕去作陪。面對這樣刻意奉迎的“朋友”,卓起沒有警惕,而是輕易地拿起手中權力給劉某“特殊關照”。
廣州市紀委書記蘇志佳指出,要把黨內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等有效地結合起來,從制度管理的各個層面保證年輕領導干部手中權力規范化使用,形成有利于年輕領導干部健康成長的監督機制和制度環境。(記者 羅艾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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