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16時24分,株洲市紅旗路待拆除高架橋發生部分橋體垮塌,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事故。
這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公共安全事故,“肇事者”是一座年輕的橋,它生于1994年,“享年”不過15歲。這樣一座正值當打之年的橋,卻被毀棄。表面看,這座高架橋死于自殺,因為它毫無征兆,是突然自行坍塌。實際上,它是“被自殺”,因為數天前,它就被下了死亡通知。正因如此,它的坍塌便是注定。不過,一座已經被判死刑的橋,一個本來該是意料之中的坍塌,造成這樣的慘劇,實在不能不令人扼腕。我們分明可以感覺到,這座“被自殺”的橋暴露了多重病灶。因為,悲劇的導演不是橋,而是人禍。
首先,15日這座高架橋已被預爆,為何17日仍車水馬龍?據《財經》記者報道,經過15日的第一次試爆后,已被封閉的紅旗路高架橋部分橋墩、橋體出現了裂縫,但政府未及時對此進行限行、封鎖。一座已被傷害得累累病態的橋,危機四伏,不及時限行和封鎖,說輕點這是相關職能部門,玩忽職守,缺乏警惕意識,說重點這是以鄰為壑,送羊入虎口。
其次,當初的試爆效果究竟如何,專家是如何論證的?株洲政府門戶網站有一篇當地媒體的報道,文中赫然有這樣一句,“此次試爆已通過專家論證,周邊居民無需擔心安全。”另有報道稱,“這次高架橋橋墩試爆所發出的噪音只有30分貝左右,爆破結果也非常滿意。”如今看來,這樣的描述頗具黑色幽默的意味,試問專家到底是如何論證的?專家都是誰?
再次,坍塌是因為預爆破時震動過大還是本身的質量問題?據中新社報道,17日對該橋再次實施預爆時,由于沖擊力過大,導致圈定范圍外橋體垮塌,少量車輛被壓在橋底。換言之,高架橋坍塌系預爆破震動過大。但有網民質疑,此橋如此不堪預爆,與橋質量不佳有關,即橋本身可能是豆腐渣工程。當然此說尚待證驗,但網民的質疑不能不察,而且即便系預爆破震動過大,也應追究相關論證方的責任。
最后,這樣一座年輕的橋為何匆匆爆破?此橋是湖南省第一座公路高架橋,據稱,“該橋建成后,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拉動了區域經濟。”如今,不過區區10多年,就被終止生命,當地領導此前稱,“要大膽改善基礎設施,拆除紅旗路高架橋,提升城市品質品位”。前后對比,真讓人啞然失笑。如果確實因為“交通瓶頸”問題,那么就該追問當初規劃為何缺乏必要的前瞻性,拆了建,建了拆,耗費的公帑誰來買單?
其實,這座高架橋的命運并非孤例。拆了建,建了拆的事情,每個人的身邊都在發生。曾有某地政協委員披露這是因為“預算必須花完”,其實不光是預算原因,也不光是交通不暢原因,而是在拆建中能大發橫財吧?對于這種貓膩,我們還會覺得驚奇嗎?
日前,教育部表示,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大橋坍塌了,一把手是否也該追究責任呢?值得欣慰的是,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已經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組織救援,徹查事故原因,公開信息,絕不掩飾。我們期待真相,我們還期待問責徹底,我們更期待,這座“被自殺”的橋所暴露的多重病灶,能夠不再上演。 (江蘇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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