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巴東縣公安局發布“5·10”案件情況通報。20日,巴東縣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接受了專訪。警方稱,已將鄧送回巴東看守所。
記者:據我們了解,鄧玉嬌20日下午1點多辦理了出院手續,之后送到了哪里,是不是意味著司法精神病鑒定已經完成?
楊立勇:她被送回了巴東縣看守所。這是應恩施州優撫醫院的請求,前期階段性工作結束了,需要我們接回去。司法精神病鑒定比一般傷殘鑒定要復雜,必要時,還會再到醫院去觀察。司法精神病鑒定還沒完成,還在觀察。結論沒出來前,她仍是立案偵查的嫌疑人,還得羈押。
記者:11日,誰送鄧玉嬌去的醫院,以什么名義?
楊立勇:是警方和家屬一起送去做的鑒定。第一,我們從包里發現有治療精神類疾病的藥物;其次,從與她接觸比較密切的人那里了解到,她平常有些不太正常的反應。她母親告訴警方,她有抑郁癥,辦案民警也觀察到她情緒不正常。
記者:通告中的表述是“推坐”?
楊立勇:是推坐,這個有事實依據,有證人證實。就是一張單人沙發,是躺不下去的。你們不信,可以到那里去量。當時在休息室內,還有兩個服務員在,那兩個服務員一開始都在里面。根據證據材料來看,在中心現場,也就是從進休息室,到命案發生的過程非常短暫,也就三五分鐘。
記者:恩施州優撫醫院有鑒定資質嗎?媒體曾報道,鄧玉嬌送進去后被捆綁,并哭著喊“爸爸,他們打我!
楊立勇:恩施州優撫醫院是湖北省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機構。我想,那不叫捆綁,那是必要的保護性約束。正常的人都想得到:優撫醫院跟鄧玉嬌有仇嗎?跟鄧貴大有親嗎?醫院有必要這么做嗎?她為什么喊“爸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我向你們保證,公安機關沒有打她。
記者:在醫院鑒定期間,鄧玉嬌已經被公安機關羈押,公安機關是否違反程序,存在失職。
楊立勇:在精神病鑒定期間,是不算在羈押期內的。(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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