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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殺手井蓋,大到砸死人的立交橋,還包括致人死命的排水系統,這些市政設施的完善與維護、市政施工的安全系數,影響著數量龐大的公眾
文 / 李赫然
這個場景或許并不陌生——某個行人,不小心掉進了沒有井蓋的下水道,或崴了腳,或閃了腰。如果是個孩子,他的生命可能因此而終結。
株洲此次坍塌的橋梁與井蓋同屬市政設施,對它們的維護或修繕都屬于市政工程的一部分。此外,市政工程還包括城市道路、給排水、燃氣、城市防洪及照明等設施建設。
在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以史無前例的速度發展時,藍白色相間的市政工程圍欄隨處可見。據統計,目前全國的城市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在1萬億左右,占全國GDP的2%以上。
市政投入總量增加的同時,一系列問題也被引出。
首先就是安全問題。“一項市政工程,直接的相關者包括兩大群體:一線的操作人員以及附近的民眾。”一位評論者表示。
此次高架橋垮塌很容易讓人聯想起2007年“8·13鳳凰橋坍塌事故”。要竣工的堤溪沱江大橋還沒拆完腳手架,就像“積木”一樣坍塌了,造成64名建筑工人死亡。類似的事故還有,杭州地鐵1號線湘湖站去年11月15日發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名工人喪生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目前,每年究竟有多少市政工程施工人員在安全事故中死去,官方尚無確切統計。
相對一線工人,數量龐大的公眾人群面臨著更大的風險。一方面,他們缺乏信息獲取渠道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又由于人數眾多容易導致群體性事故。回到市政設施中最小也最易丟失的井蓋,因這些“馬路陷阱”引發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總數的8%,并以每年10%的速度遞增。
市政工程的缺陷還會誘發“隱性”安全問題。“現在有大廣場的城市比比皆是,但有真正完善的污水處理系統的城市卻很少。”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副會長鄒時萌表示。原因很簡單,廣場是“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人人看得見;而污水處理系統雖然與城市環境建設和市民生活息息相關,但是由于投入大、運營費用高、一般人看不見,所以一些地方并不重視。
但這種忽略同樣可以致人死命。2007年7月18日,山東濟南一場3小時的暴雨,使這個省會城市的中心城區成為澤國。市中心最繁華的銀座地下超市,在半小時內變成了水箱。據不完全統計,歷城區數人被沖入窯頭河死亡;天橋區10人溺水或被水中漏電電擊死亡;歷下區1人沖入河溝死亡,水中遭電擊2人死亡;槐蔭區3人水中遭電擊死亡⋯⋯官方數據最終確定暴雨共造成34人被淹死,6人失蹤,171人受傷。
按照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市政工程的主要責任方為城市建設部門、市政公共事業管理部門,還包括一些市政工程公司——它們負責工程的實施。杭州地鐵工地塌陷事故發生后,杭州市政府官員、施工方中鐵集團、監理單位等各方進入問責的拉鋸戰中,國家安監總局發布的《關于浙江杭州 “11·15”地鐵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報》提到事故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二是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治理不堅決、不及時、不徹底;三是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訓就上崗;四是勞務用工管理不規范,現場管理混亂;五是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
但對于事故責任,目前仍未認定。
而對濟南暴雨事故,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防汛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認為,降雨過于集中、排水不暢是造成嚴重災情的主要原因,問責結果目前亦未公布。
株洲高架橋坍塌又該問責誰?目前,湖南檢方已經介入,但仍沒有透露控制的12名相關人員系何人。抑或紅旗高架本身即存在質量問題?然而爆破工程的施工使得對高架質量的追查難度加大,因為“整個橋梁的狀態已經不是原來設計的狀態了”。
“縱觀近年來的公共事故,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不是逝去的生命和損失的財產,而是公共安全底線的持續失守。”一位評論者撰文表示,“更令人無法容忍的是,人命關天的血色教訓并未換回應有的法律問責、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責任麻木的無底黑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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