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近的一則新聞:一盒陳茶內暗藏8張存折,存折的主人是一名高官。當兩個收破爛的農民以三毛錢的價格,收得這盒茶葉后,敲詐的連環戲就開始次第上演。4月中旬,這出連環戲告一段落:鄭州市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王治業被開除黨籍,并收繳其違紀所得387.2萬元。
收廢品“搜”出了腐敗的紀委書記,這是具有戲劇性的反貪故事。紀委書記不站在反腐敗的第一線,卻倒在腐敗的泥坑里,這是近幾年來屢屢讓我們震驚的真實案例之一。前不久,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而利用擔任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的職務之便,單獨或伙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賄賂及索賄共計人民幣3151.84萬元的曾錦春,更是落馬紀委書記的反面典型。
正如有媒體所稱的,“紀委書記在各級紀檢機構中是核心領導,在一般人心目中,紀委書記是正氣、正直、正義、公平的象征”,可是,當某些紀委書記貪腐幾百萬甚至幾千萬元時,他們領導的反腐敗事業,究竟會淪陷到何等地步?當他們利用手中紀檢大權為自己大謀私利時,我們還能指望他們為人民查辦那些和他們同流合污的腐敗分子嗎?
尤其令人可怕的是,在落馬的那些紀委書記中,他們的貪腐金額往往是令人咋舌的,其惡劣影響更有過之。王治業錢收得居然連200多萬元的存折也會忘記,令人詫異;曾錦春單獨或伙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3000多萬元,令人驚訝!所以,有專家認為,少數紀委書記蔑視黨紀國法的腐敗行為,對制度化、網絡化的反腐敗體系造成了極大破壞,影響極為惡劣。
權力失去監督,腐敗就難以避免。對于手中握有權力的紀檢干部來說,一旦監督制約機制失靈,其腐敗行為對反腐敗事業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就更大。
當前,反腐倡廉建設面臨著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在我看來,紀委書記腐敗案的不斷曝光,顯然屬于“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此,為了保護好黨和人民的利益,為了把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扎實有力地推向前進,我們必須以更高標準和更高要求選好、用好紀委書記,并從體制和機制上完善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與制約。在黨紀國法面前,任何人都沒有特權可享。(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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