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類部門的“定級”則存在一定悖論。倪星解釋稱,“毫無疑問如果決策部門的行政級別較高,會比較有利于協調,但是這樣又會增加阻力,比如執行部門的局長就會想,為什么我比決策局的局長要低半級或者一級?”
樂正透露,為了避免上次改革的歷程重演,深圳本次改革很有可能將按照決策、執行、監督平級的模式來推進,“如果職能分工夠明確,就不會存在決策指揮不動執行的問題。”馬敬仁則認為,理想中決策與執行的關系應為合同關系,而非上下級關系,“每年執行局要給決策局簽訂行政合同,當中就規定了今年的任務,然后監察局再按照合同的完成情況來考察績效。”
在去年全國兩會上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時任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曾用改革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來形容機構改革的復雜性。馬敬仁也說,深圳的改革不可能一步達到外界的期望,“中央給深圳先行先試權,也正是探索一條可行的路徑,而非寄希望于一蹴而就”。
延展
改變1 逐步取消區政府
多位相關人士還對本報記者確認,在《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中,明確深圳將“探索城市行政區劃及管理體制上改革”,即“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實現一級政府三級管理,創新現代城市管理模式”。
現有中國城市的行政層次均為“兩級政府、四級管理”,即市政府、區政府、街道辦、社區,前兩者為行政政府,后兩級則為政府派出機構。根據規劃,深圳將逐步取消區政府,將其也改為政府派出機構。
對于撤銷區級政府帶來的人事變動,本報記者所接觸的人士均未正面回應。如樂正就表示,“區長們依然會工作,級別不會發生改變,只是名號可能有所不同”。馬敬仁則透露,按照現有部署,深圳將采取“兩級政府、三級管理”作為過渡模式,即將街道辦和社區合并管理。
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曾表示,深圳將通過為期5年的改革,到2013年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務型政府,這一時間表比全國目標提前7年。
改變2 特區覆蓋“關內外”
此外,《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中還提及將“深圳經濟特區”覆蓋整個深圳行政區劃,這意味著在深圳持續20年的“一市兩法”局面將會改變。
深圳人習慣用“關內”“關外”區分是否為深圳經濟特區。“關內”包括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關外”則包括寶安區、龍崗區、光明新區。目前深圳市人大通過的所有涉及深圳經濟特區的地方性立法均只適用于“關內”。樂正表示,這一現象雖然在現實中已經逐步被突破,但關內外的劃分依然給深圳發展帶來了制度性的障礙。
樂正還透露,雖然將“關外”劃為特區在方案中有所涉及,“但是這個不是短期的問題,不會很快實現。”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李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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