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匯報說,此次橋梁垮塌時,在坍塌事故現場附近的一段橋面正在拆除。而在當時,橋下仍有車輛通行
湖南城市第一高架橋——株洲紅旗路高架橋,在投入使用15年后,日前被當地政府宣布了使命終結。
5月17日,在拆除爆破尚未徹底完成時,隨著一聲驚天巨響,這座鋼筋混凝土大橋,部分橋體發生了坍塌,導致9人死亡、16人受傷、24輛汽車受損的慘劇。這是天災,還是人禍?一連串的疑問,等待回答。
建成僅15年的橋為何要拆
建成于1995年的國道320線穿越湖南省株洲市的紅旗路高架橋,全長約2750米。株洲市今年3月決定拆除這座橋梁。但計劃于5月20日進行的爆破拆除尚未實施,17日下午4時24分左右,這座大橋部分橋體便發生了坍塌,造成前述嚴重的群死群傷事故。
在株洲市,很多市民對紅旗路高架橋懷有特殊的情感,在市政府宣布將于5月拆除此橋后,不少市民便拿著相機,到紅旗路高架橋附近拍照留念。一些市民反映,對這座高架橋,主要是沿線居民希望拆遷,以降低這一區域噪音等污染,同時提升相關路段的商業價值。而從未來看,這座橋梁在不承擔國道穿城功能后,對緩解株洲市內相關路段交通擁堵狀況仍可發揮作用,并可防止國家建設資金被大量“浪費”,因此完全不用拆。
株洲市人民政府對此的解釋是,拆除爆破紅旗路高架橋,是按法定程序和有關規定實施的。這座橋原為蓮易高速公路管理處管轄。隨著株洲城市加快建設和發展,株洲市交通中心外移。株洲市政府認為,紅旗路改造工程(紅旗立交至田心立交)的建設,“將改善沿線街區的環境,有利于營造紅旗廣場沿街區域的居民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商業氛圍。”于是,2009年初,株洲市政府向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交了《關于蓮易高速公路株洲城區路段進行城市道路改造的函》,并“為此召開了市民聽證會,聽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見”。今年3月,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準紅旗路高架橋拆除,同時,這項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得到株洲市發改委審批。
即將被拆除的橋下車來車往
5月19日,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梁嘉琨一行在事故現場勘察時,有關部門匯報說,橋梁垮塌時,在坍塌事故現場附近的一段橋面正在拆除。而在當時,橋下仍有車輛通行。
本刊記者在株洲市政府向國家安監總局匯報的一份材料上看到,株洲市委、市政府相當重視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工作。市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明確具體任務:市建設局對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工程負總責;市公安局負責爆破期間沿線的安全警戒及交通維護工作;荷塘區、石峰區人民政府負責試驗爆破和正式爆破實施階段的沿線人員、車輛的疏散工作;市消防支隊負責爆破后現場降塵工作;市安監局負責對本工程爆破工程的安全監督工作。當時,市政府曾要求各監管部門加強對工程建設各項工作的監管,確保工程“萬無一失”。
但株洲市一位干部坦言,雖然專題會議開了多次,工作任務也部署下去了,“狠抓落實”卻沒有跟上。對于高架橋爆破拆除這樣的高危作業,倘若在一個細微環節準備不夠充分,不夠細致,出現疏漏,發生群死群傷的事故。這是必然的。
株洲市一些市民認為,株洲紅旗路高架橋坍塌事故中,最大的教訓就是安全生產沒有確保落實。既然市政府決定要對紅旗路高架橋進行爆破拆除,事故發生時,高架橋下卻車來車往,高架橋拆除作業中最基本的“封閉施工”和“安全生產”,在最重要的實際操作環節“掉了鏈子”。
是橋梁質量問題,還是拆除方案不當
紅旗路高架橋坍塌后,事故原因調查也隨之展開。究竟是高架橋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拆除爆破的施工方案不當?成為當地民眾關注的熱點話題。
據株洲市政府介紹,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中標,成為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工作的施工單位。5月15日上午,根據爆破拆除設計評審會專家評審意見,對高架橋進行了試爆。相關方面提供的信息說:“試爆效果達到了預期要求。”
湖南南嶺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承攬拆除株洲市紅旗路高架橋發生意外坍塌事故的公告表明,南嶺工程公司于今年5月9日接到株洲市建設局的中標通知書,并和建設局簽署了施工承包合同。南嶺工程公司承攬工程后,根據業主提供的橋梁施工圖及拆除現場周邊環境狀況,決定對其中的約1500米實施爆破拆除,約1300米實施機械拆除。
為此,南嶺工程公司制訂了爆破拆除施工方案,方案經過專家評審并獲得湖南省公安廳的批準。為驗證爆破拆除方案的可行性,5月15日,南嶺工程公司對高架橋66、67號橋墩成功實施試爆。從5月5日起,高架橋橋面封閉停止使用,但橋下的公路仍可行駛。16日,南嶺工程公司對88-89號橋墩間的跨鐵路橋面進行了機械拆除,17日下午,按照施工方案,南嶺工程公司從105號橋墩至115號橋墩實施了硬質圍堵防護,并對第109-110號兩個橋墩的橋面進行機械拆除,下午14時20分左右,102-109號橋墩的橋面突然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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