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記者從(江西)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了解到,自去年5月高檢院部署專項工作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加大辦案力度,截至今年4月,共查處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案件113件11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5件26人。
今年4月7日,省檢察院發出“動員令”,對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進行再部署,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把握好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方向,突出查辦影響科學發展、損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義、破壞和諧穩定的案件。特別是在當前“促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形勢下,要認真研究如何更好地發揮反瀆職侵權工作的作用,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4月13日,“動員令”下發不到一周,省檢察院就對宜春、上饒兩地國有土地被低價轉讓致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300余萬元等6起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南昌、上饒、景德鎮等地檢察機關也立案查處了國土、水利、城市規劃、安全監管等部門發生的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6件6人。
據悉,全省檢察機關還充分運用前期與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建立的線索移送和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了與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系溝通,進一步拓寬辦案領域。4月底,省檢察院分別與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等單位召開會議,相互通報去年查辦涉土、涉林違法違紀案件的情況,研究今年的辦案措施,并明確今后采取多種形式深化協作配合。
來源: 大江網-新法制報 歐陽晶、李麗芬、首席記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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