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吉林市原副市長于國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2003年4月的一天中午,吉林省樺甸市一位金礦礦主張偉(化名)接到一個電話:“你在哪兒呢?挺長時間沒見面了,光顧自己發財了吧,有時間吃頓飯!睆垈ルS即去接上了老朋友———時任吉林市副市長的于國華(副廳),于國華開口就告訴張偉,他貸款買了一套房,沒錢裝修了。幾天后,張偉給于國華送去40萬元。
2005年秋天,于國華剛被任命為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不幾天,便把受賄的一部分人民幣、美元保存到張偉那里,張偉按照于國華的意思換成43公斤黃金……
2009年5月19日,于國華一審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壹、能干,也真收錢
今年51歲的于國華歸案后,曾對檢察官說:“我確實能干,而且既能干,又能斂財!
從一名小學教員、校長“起家”的于國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進入吉林省永吉縣縣委宣傳部擔任干事,在永吉團縣委、縣委紀檢委、縣委工作幾年后,九十年代中期任永吉縣縣委副書記。
1997年8月,37歲的于國華被任命為吉林省東部的磐石市市委書記,5年后又到樺甸市擔任市委書記。
于國華擔任磐石市市委書記、樺甸市市委書記長達7年。
坊間反映,于國華對吉林省這兩個東部偏僻山區縣級市的改革和發展還是作出了不小的貢獻。他善于調動有利因素,把資源潛力挖掘出來,開發黃金等礦業,發展醫藥產業、林業產業。在國家發展縣域經濟政策的引領下,這兩個過去靠農業吃飯的偏遠小縣老百姓兜里開始鼓了起來,縣財政收入也不斷增加,而且根據經濟發展規模,相繼升格為縣級市。而于國華“既能干,又能斂財”的“功夫”從這個時候也就開始顯形了。
曾擔任樺甸市政府一個局的局長老穆(化名)回憶:
“記得那是2001年年底,眼看著到2002年元旦了。漫天大雪,那年年根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冷。剛到樺甸市擔任市委書記第一年的于國華一天給我打電話,讓我到他辦公室談工作。與書記見了面,于國華對我說:‘這一年,我的工作得到了樺甸市各方面的幫助,我打算以市委書記的名義,從工作的角度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答謝。’
“我問:‘您打算怎么答謝?’
“于國華說:‘打算從你們那里拿點錢!拔覇:‘拿多少?’
“于國華說:‘怎么也得十萬八萬的。’
“回到單位,我告訴局里班子成員,市里要用10萬元錢,讓我們出。局里財務籌到錢,然后直接交給了于國華!
2002年“十一”前的一次市委擴大會議后,于國華又單獨把老穆局長留下,告訴他:“又快一年了,還有些單位和個人需要感謝,你再給我準備10萬元錢。”老穆當時什么也沒有說就離開了。
回到局里,老穆再次召集班子人員,研究落實書記的指示和要求。有人提出,上次那10萬元發票還沒有拿回來,財務怎么下賬啊?
大家議論不休。老穆最后發話了:“市里還要10萬元錢,我們也沒有辦法,市里說用錢,我們就得同意!
2001年、2002年,于國華在10個月的時間內,以“市里用錢”的名義,兩次將他人的20萬元人民幣收進自己的腰包。
吉林市一家實業公司的郭經理如今還很清楚地記得這樣一件事:
2002年5月初的一個周五,郭經理把自己的豪華轎車停在樺甸市委旁的馬路邊,走下車來,在市委大門口來回踱著步。
下班的時間過了不大一會兒,于國華走了出來。郭經理迎了上去:“于書記,我回吉林市,今天順路捎您回家吧?”
樺甸不少干部的家都住在附近的大城市里,于國華也不例外,郭經理也經常順路捎他回家。這一次在車上,郭經理遞給于國華一個裝有5000美元的牛皮紙信封,于國華打開信封看清楚里面裝的東西后,又折好送還給郭經理。郭經理輕輕告訴于國華:“咱們慢慢(相)處,您別信不著我!蓖瑫r,把那個裝有5000美元的牛皮紙信封又遞給于國華,于國華這次沒有拒絕。2002年6月的一個周末,郭經理再次給于國華一個裝有1萬美元的牛皮紙信封,而且還和上次一樣,都沒有要求于國華幫助做什么。2002年10月份,于國華到歐洲出訪,要求郭經理幫助兌換點美金。郭經理很快弄到2萬美元送到于國華家的樓下,交給了于國華。于國華對郭經理說:“從歐洲回來后,把等值人民幣再還給你!
于國華訪歐回國不久,親自“協調”,讓郭經理以十分優惠的條件收購到其夢寐以求的油頁巖示范電廠。至于“等值人民幣”一事,雙方都沒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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