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近日制定出臺了《甘肅省省直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辦法》,要求加強省直機關內設機構中的職位交流和省直機關之間正處級領導干部跨部門交流任職。
《辦法》明確了輪崗交流的六類對象,包括:作為后備干部需要加強培養鍛煉的;崗位經歷單一或需要通過輪崗交流提高領導能力的;正處級領導干部在同一崗位任職5年以上的;等等。
《辦法》要求,不準個人或少數人指定交流對象,不準借干部交流突擊提拔干部,省直機關處級干部輪崗交流比例前三年平均每年不少于正、副處級領導職數的20%,以后每個年度根據應輪崗交流人數,確定相應比例,同一處室的正副處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記者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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