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復省政協委員湯鎮業相關提案時透露,工業和信息化部已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等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手機實名登記制度的法律規范,正等待國務院審批。(6月4日《廣州日報》)
在短信騷擾、短信詐騙、電話詐騙泛濫的今天,推行手機實名制無疑是大勢所趨。有關資料表明,全國約有70% 用戶未進行實名登記,這給手機騙子提供了一個作惡的溫床。用實名制來遏制種種騷擾和詐騙,是大眾的期待;但另一方面,實名制會不會損害用戶的隱私權益,如何在推行實名制的同時,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不被侵犯,也應該是法律規范的重點內容之一。
筆者期待手機實名制不僅僅只是強調百姓有實名登記的義務,更要有相關懲處制度嚴防用戶的信息被泄露。據媒體披露。2005年,600名內地明星手機號碼被曝光于網絡;2008年,150位明星的身份證號碼被曝光。明星隱私的泄露,讓一些網民感到高興,因為可以從中發現某些70后明星裝嫩扮80后的事實。但總體而言,如此大規模的隱私泄露,并不是一件好事,足以見得保護用戶隱私權益迫在眉睫。而更令人擔憂的是,用戶資料買賣這種不合法不道德的行為,已有產業化趨勢,在一些網站,售賣用戶資料的廣告隨處可見。這些資料都是如何泄露的,泄露者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我們需要相關法律規范予以厘清。
除了嚴懲泄密者,同時也應規范服務。從現實情況來看,一些地方已經在實行實名制,筆者的手機號也是實名辦理的,但目前的實名制其實并不規范,僅僅只是用身份證登記,在保護用戶隱私方面,做得并不夠好。筆者在手機繳費處,隨意報一個號碼,都可以輕易看到這個號碼的用戶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如果你愿意為這位用戶買單,甚至還可以得到該用戶某個月的通話記錄。如果騙子輕易獲得這些信息,豈不讓人憂心忡忡?
因此,筆者以為,不能簡單地將手機實名制理解成手機登記實名制。如果僅僅只是強調用戶有實名登記的義務,但卻閉口不談服務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服務的規范性,那么,這樣的實名制其實是偽實名制,雖然在遏制垃圾短信和電話詐騙方面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弊端也不小。另外,也應該看到,西方一些國家的手機實名制是建立在有《隱私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的基礎上的,因此,要讓手機實名制真正成為遏制短信騷擾、詐騙的利器,隱私權益方面的立法工作不能落后。 (歐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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