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為徹底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保等問題,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和監察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有關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按照中發 [2009]6號和國發 [2009]12號文件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于2009年年底前將未參保的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統籌解決包括關閉破產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在內的其他各類城鎮人員醫療保障問題,切實保障他們的基本醫療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多渠道籌集資金。在企業實施關閉破產時,通過企業破產財產償付退休人員參保所需費用。不足償付的,可以通過未列入破產財產的土地出讓所得、財政補助、醫療保險基金結余調劑等渠道解決。對地方依法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中央財政按照 “獎補結合”原則給予一次性補助。
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及其參保所籌集資金,納入屬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統一管理。退休人員基本醫療待遇與原所屬企業脫鉤,統籌地區應按規定確保退休人員享受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中央將給予一次性補助。
《通知》還要求各地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確保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決所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
《通知》明確,各地要加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擴面進度,大力推進解決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參保問題,將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納入屬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保2011年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0%以上。
據悉,為強化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人社部、財政部、國資委、監察部將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訂工作目標協議書。(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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