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昌六月六日電 (記者 段長征)記者六日從江西省外事僑務辦公室了解到,為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堅決禁止以公務活動為名公款出國(境)旅游,今后江西黨政官員因公出國必須遵守新規,組團人員總數不超過六人。這是江西省新近出臺的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工作細則作出的上述規定。
該細則對因公出國(境)的招商引資、經貿洽談、境外參展(參會)、合作交流、友好訪問、培訓、專業技術考察等七大團組,嚴格規定了各團組出訪的公務目的、實質內容,以及審批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細則要求團組人員總數不超過六人,出訪一國不超過六天,出訪兩國不超過十天,出訪三國以上不超過十二天。
去年十一月底,江西省紀委對江西新余公務員公費出國游事件作出嚴肅處理,違規出國的十一名成員受到嚴厲的行政、紀律處分,其中兩位官員被免職,一名官員被責成停職檢查。
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了七條要求。以規范黨政干部出國(境)行為,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
江西省加強了因公出國(境)審批的管理,嚴把審批關,堅決杜絕公款出國(境)旅游。據江西省外事僑務官員透露,今年一至五月份,江西省共計勸退或拒批不符合規定團組二十余批二百余人,因公出國(境)組團數、人數、經費開支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達到了治理效果。
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此前表示,二OO九年,力爭建立起明確、管用、配套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使公款出國(境)旅游泛濫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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