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公交慘劇引發了一系列深思,其中對“事故責任”的拷問是目前輿論的主題。無論是現場的三把逃生錘,還是空調車的封閉窗戶,都是話題。而沈陽公交的一紙“取消空調車”的禁令更是引起了坊間“懶政”的譏笑。
可是應該能想到的是,如果公交車上還超載,你再完善的措施也無法發揮救生的作用。籃球評論員有一句話:哪怕你能跳兩米高,緊貼著一面墻你去跳跳看?就拿這次公交車的事故來講,即使逃生錘就在手邊,窗戶一砸就能破,可是100人的摩肩接踵之下,你又能做出什么動作?
雖然這次事發時我不在成都,但去年我曾在成都工作一年,現在每個周末有空都會回去。所以對于成都公交的印象,還是比較深刻的。車上那種擠得只能容一只腳沾地的“非典型性超載”,幾乎是幾條主要干線每個上下班高峰期時的常態——有時甚至因超重而爆胎。所以可以想象,到天回鎮的9路車上,可能和到華陽的郊縣車一樣,在那種比籃球戰術上的“包夾”更為具象的正宗的“人貼人”情況下,估計就算拿著救生錘,連揮動胳膊砸玻璃的空間都沒有——這么說似乎稍顯夸張,但有時候這就是現實。
假如這次真是人為縱火,那么這樣的環境無疑是犯罪嫌疑人最理想的作案環境。因為人挨人,擠得你頭都低不下去時,假如這時車內混進一兩個攜帶危險可燃物品的人,那么他做些小動作,可能別人都無法及時發現并制止。曾經有人拿中國的公交超載惡搞,說哪怕有恐怖分子來破壞,沒經驗休想擠上公交車。但是若我們順著這一思路,進一步延展下去會發現一個令人心驚的事實,假如他擠上了車呢?
昆明公交爆炸案發生后,也有幸存者稱在公交車上發現一個不明的黑色塑料袋,就如同此次目擊者所稱的一瓶不明液體。假如說我們提高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性,要從注意這類不明物體開始,那么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自由活動空間,可以扭頭或低頭發現那可疑的不明物體呢?!(重慶 李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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