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從立法上推行“無煙奧運”,社會反響良好。廣州能否借明年舉辦亞運會的契機,也立法控制吸煙呢?筆者昨日獲悉,由蘇晉中等10名廣州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的議案》昨天提交廣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審議。廣州市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認為,制定《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很有必要,且該《條例(草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草案》特別提出,在各類公務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鼓勵創建無吸煙單位,由廣州市政府對無吸煙單位及在控制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或獎勵。
根據《草案》,將劃定禁止吸煙的場所范圍,即先將醫療機構的候診區、托兒所、幼兒園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等場所規定為禁止吸煙場所。《草案》在設定禁煙區的同時,也考慮到維護吸煙者的權利,規定對餐廳、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要劃定禁止吸煙區和吸煙區,引導吸煙者在適當的地方吸煙。
《草案》還提出,禁止孕婦和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煙。如有違反,須接受時間不短于半小時的戒煙教育,未成年人還要由學校通知其監護人。同時,禁止在有孕婦在場時吸煙;有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在場時,也禁止吸煙。如香煙銷售者向身穿中小學校服的學生銷售香煙,或明知對方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還向其出售香煙,《草案》建議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記者/陳潔娜通訊員/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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