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公布的“2008——2009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中,國產寶馬、奔馳首次入圍。至此,三大國產豪車品牌悉數進入政府采購領域,今后國務院、中央各部委和中直機關可以招標采購寶馬、奔馳汽車作為政府公務用車(6月14日《深圳特區報》)。
早在四五年前,作為豪華汽車品牌的典型代表,寶馬、奔馳就向奧迪在高檔公務用車領域的壟斷地位發起了挑戰,經過幾年的努力,如今寶馬、奔馳終于進入中央國家機關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打破了奧迪在豪華公務車市場的獨霸局面。這在一定意義上意味著中央國家機關的“官車”標準的升級換代,讓人擔心的是地方國家機關的“官車”標準也可能隨之提高。
長期以來,公車消費是各級國家機關及其他公權部門公務消費和官員職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官車”在很多場合相當于公權機關的臉面,代表著官員的架子和派頭,也折射出某種根深蒂固的特權意識。在缺乏有效約束的情況下,公車消費存在著“能上不能下”、“就高不就低”的膨脹沖動,這也是一些地方公車配置屢屢超標、公車消費嚴重浪費、“車輪腐敗”愈演愈烈,令財政越來越不堪重負的內在原因。
據統計,公車使用中普遍存在公用占1/3、官員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的“三三制”現象。某省一位政協委員曾在該省政協會議上建議加快推行公車改革,結果遭到一些公車司機的指責,有人謾罵他“你是在維護官僚的利益。車改了,當官的有了車貼,我們司機怎么辦,去喝西北風”?更有人揚言要去砸他家的玻璃。顯而易見,某些公權機關、官員、官員家屬以致司機都成了現有公車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公車改革面臨的阻力之大、困難之多可想而知。
鑒于公車消費存在種種問題,社會各界對此反映強烈,實行公車改革已是大勢所趨,一些地方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其間,圍繞公車改革“要不要實行貨幣化”、“公車拍賣要不要限制‘物歸原主’”、“交通補貼該不該按照職務和級別高低發放”等問題,有關方面、社會輿論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和博弈。在這個當口兒,寶馬、奔馳正式進入中央國家機關公車供貨名單,高檔“官車”市場的蛋糕越做越大,勢必進一步激發某些公權機關和官員對公車消費的留戀心理,助長公車消費在公務消費和職務消費中的慣性與剛性,其結果很可能拖了公車改革的后腿,甚至推動公車消費在原有基礎和規模上“鳥槍換炮”,迅速提升到更加高檔豪華的水平。比如,對一個開著桑塔納3000的官員而言,是取消公車待遇后每月發給2000元交通補貼有面子呢,還是把公車標準一下子從桑塔納提到國產寶馬、奔馳更有誘惑力?答案幾乎不言而喻。
公車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起強有力的財政約束機制,使公車消費受到從財政管理部門到預算立法機關(人大)的嚴格限制,從源頭上遏制住一些部門“自己批錢買車自己開”的行為沖動。這需要一定時間,需要改革者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和統籌協調的政治智慧,但眼下更需要對“官車”升級可能強化公車消費的路徑依賴予以高度警惕,并對公車改革進程及前景進行理性的評估,防止公車改革在既得利益者的干擾和阻礙之下半途而廢。(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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