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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要求政府機構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所有的國家機關和政府機構應于2010年初實現與中央政務外網的互聯互通。
6月10日,“電子政務、行政改革與電子政務法”研討會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舉辦,來自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工委及各高校的數百名專家學者與會。會議透露,受原國務院信息辦委托,由社科院法學所電子政務法研究課題組起草的《電子政務法(專家建議稿)》日前已正式提交國務院相關部門,有望進入立法程序。
6月初,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軟件評測中心正式發布2009年中國政府網站績效評估第一期日常監測成績。監測結果顯示,今年以來(2—4月),我國政府網站日常維護工作有明顯松弛跡象,維護水平呈現整體下滑趨勢。
一系列新聞,讓人們的視線聚焦“電子政府”——互聯網時代,電子政府如何監管、如何前行?
電子政府:指政府機構應用現代信息和通信技術,將管理和服務通過網絡技術集成,在互聯網上實現政府組織結構和工作流程的優化組合,向社會提供優質、全方位的、規范而透明的服務。
(來源:中國社科院電子政務法課題組)
北京公務員將可移動辦公
電子政府“呼之欲出”
“打個瞌睡能丟官,抽高價煙被網民揪出……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也拉近了政府與公眾的距離。”6月14日,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電子政務法研究課題組組長、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周漢華教授接受本報采訪時說,互聯網讓政府管理從傳統管理向電子政務轉變,以前政府工作模式是“五天八小時”制,一到周末就難辦事,但電子政務成熟后,百姓可在任何時間、地點,通過網絡聯系上“無所不在的政府”。
據了解,由國家信息中心承擔建設的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一期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在全國已覆蓋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60多個地市州、420多個區縣,接入政務外網的各級政府部門達9400多個,已成為我國覆蓋面最廣、連接部門最多的政務公用網絡,電子政府“呼之欲出”。
“今天,電子政府已成為各國公共行政改革和衡量國家競爭力的顯著標志之一,是政府今后發展的核心工程。”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長、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楊寅介紹。
而在有些條件成熟的地方,電子政府已不再局限于互聯網。北京就將通過和電信運營商合作,建起移動電子政務平臺,實現公務員在移動條件下辦公、執法等。
查火車時刻被鏈接到汽車站
門戶需優化與公眾互動
據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的調查,64%的受訪者對政府面向公眾的電子政務實效不是很滿意,51.39%的受訪者期待通過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更新不及時、提供信息錯誤……政府網站作為電子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完善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當前絕大多數部門、地方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網站維護機制,政府網站更新不及時的現象較為普遍,電子政府建設仍在路上。”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專家張向宏博士介紹,根據監測,當前政府網站信息更新率有待提高,與往年數據對比來看,今年以來,超過75%的部委、省級和地市級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更新量和更新及時率均出現大幅下降。此外,服務質量不過關問題也很突出。在河南鄭州等地,有關部門早已更換公交線路,但政府網站上相關查詢結果遲遲未更新,誤導乘客出行出游;在浙江寧波,網站上“火車時刻表查詢”服務長期鏈接至汽車時刻表查詢,網站管理部門始終未察覺。
“為什么政府網站屢被負面新聞包圍,因為它是公眾與電子政府密切接觸的‘門戶’,稍有問題就會備受關注。”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東教授說,電子政府包括政府內部的網絡化辦公、政府之間的信息共享、政府與公眾的信息互動三方面內容,其中,政府與公眾的信息互動最受矚目,電子政府時代,政府“門戶”需要以更加務實的態度與公眾互動。
因考公務員身份證號被上網
期待立法促進管理提升
小戴是北京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次上網查資料,她驚訝地發現,用“百度”搜自己的名字,竟能查到自己的身份證號,而這個信息,居然是某部委發布的!
原來,小戴大學畢業時,曾報考某部委國家公務員,報名時被要求填寫身份證號。某部委人事局發布面試通知時,將小戴等人的姓名、學校和身份證號通過互聯網公布,至今仍可檢索到。
政府與網絡愈加密切,電子政府時代,如何更好地保障普通公民的個人權利?
可以讓小戴安心的是,電子政務已經進入立法視野。由社科院法學所電子政務法研究課題組起草的《電子政務法(專家建議稿)》日前正式提交國務院相關部門,有望進入立法程序。
“為規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電子政務活動,推動信息技術在公共管理領域的應用,促進跨部門合作,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和透明度……”翻開《電子政務法(專家建議稿)》,第一條“立法目的”這樣寫道。
“2008年中央部委政府網站的普及率已達96.1%,省區市政府網站普及率為100%,地市級是99.1%。這是重大變革,也是巨大商機。但如何規范其投資建設和有效運轉仍然是一個難題。”周漢華介紹,到目前為止,中國仍沒有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專門系統地規范電子政務。而明確提到“電子政務”概念的法律文件只有一處,即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三條。可以看到,現行電子政務的規定大多屬于部委規章或者地方立法,效力層級比較低,不利于樹立電子政務的法律權威。
“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電子政府帶來的最大變化是實現了以服務提供者為中心向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的轉變。”周漢華說,通過立法,將能保障這種轉變更好地進行。(記者 肖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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