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廣州海事法院就近來在互聯網及相關媒體引發熱議的“廣州海事法院公費出國旅游”一事作出回應:網上流傳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國,人均花費8萬元屬實,但“費用未超預算”,是考察“順途”“就近”參觀當地風光名勝。
這無疑是一個出乎很多人意料的“回應”。原以為廣州海事法院會循著以往類似事件的“慣例”,或“官方”辭令,或推卸責任,沒想到人家居然大大方方地幾乎“照單全收”了。然而,他們真的像表現出來的那樣“無辜”嗎?
據了解,該法院出國考察途經的開普敦、約翰內斯堡、開羅、伊斯坦布爾、迪拜等地,是廣州市各大旅行社“南非、埃及、土耳其”游的經典路線,行程一般10天左右,市場報價2萬元以內。為何普通人人均只需2萬元的行程,廣州海事法院的領導們要花8萬元?而當事方不經意的一句“每年都有這樣的預算”更是雷倒眾人。相當市場報價4倍的費用仍然沒有超越所謂的“每年都有的預算”,恐怕大家都會和筆者一樣急于得知,這個“高”不可測的“預算”究竟是多少?
另外,既然出國是完全按程序進行,“順途”“就近”參觀風景名勝,筆者很想知道,所謂“順途”“就近”是事先安排好了,經過審批,還是臨時決定?“順途”參觀部分占整個考察行程的比重有多大?參觀名勝的費用幾多,又由誰支出呢?心思細密的該法院工作者們,不可能不知道公眾會對這幾個簡單問題提出質疑,而他們在回應中僅強調出國確系“業務學習考察”,只是“就近參觀了一些風景名勝”,這無疑是在用愚蠢的言行挑戰公眾的智慧。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黨政機關厲行節約。今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布《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2009年各地區各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數基礎上壓縮20%”。但仍有不少單位“頂風作案”,超規格制定出國考察預算。去年以來接連披露的浙江溫州、江西新余、廣東肇慶端州區等地的公款出國旅游案件,無不是借考察之名行公費旅游之實。
公費出國旅游現象真那么難避免嗎?當然不是。公費出國旅游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公費買單,二是考察行程。如果從制度上嚴格控制公費出國考察的時間,從費用上嚴格控制出國考察途經的地點,捂緊納稅人的“金袋子”,公費出國旅游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道理并不深奧。試想,如果此次廣州海事法院的領導們是私費而非公費出國考察,還會花出48萬元這樣“豪爽”的數字嗎?
嚴格的制度,需要嚴格的執行。據《廣州日報》報道,目前廣州海事法院院長羅國華正因出國事件接受上級部門調查。公眾期待一個滿意的回應。
作者:趙潔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