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表示,“廣州很多房子價格超過2萬元/平方米了。我是副廳級干部,每月工資8000多元,兩個月工資也買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6月21日《新快報》)。
記得兩年前,廣州天河區副區長丁建華、廣州市政協前主席陳開枝曾先后表示,自己憑工資買不起住房(2007年3月5日《南方都市報》)。如今李惠武這個副廳級官員稱自己兩月工資買不起一平米房子,把“買不起房”的意思表述得更加形象而具體。初一聽,原來房價高企之下,敢情除了開發商人人都是犧牲品,連收入待遇穩居社會中上水平的官員也未能幸免,作為普通老百姓,無論是至今仍然望房興嘆的無房一族,還是跺腳咬牙貸款買了房子但背上了沉重包袱的“房奴”,大約心里都平衡了許多。
不過從公眾的輿論來看,大家根本不買官員慨嘆“買不起房”的賬。原因也很簡單,公眾不相信官員們真的需要像普通人那樣,花自己辛辛苦苦積攢的血汗錢去買房。
對這個問題,堪稱最有發言權的貴州省省長、原廣州市委書記林樹森曾斥責過抱怨“買不起房”的官員:“你早就買了一套便宜的房子在那里,干嗎還要去買房?”林樹森說,國家雖然實行了房改,但有些單位的公務員還是分到了房子,沒分房的也享有住房補貼,有些官員房子都已經住到200多平米了,還在說買不起房,完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2007年3月13日《新快報》)。
同樣堪稱最有發言權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上個月撰文指出:一段時間來,一些部委和地方打著保障性住房的名義,以各種形式為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來,公務員住房享受“超國民待遇”是典型的腐敗行為,只會對住房消費模式起到惡劣的負面示范作用(5月28日《揚子晚報》)。結合林樹森和陳淮的分析,可知在公務員住房“超國民待遇”保障體系下,現在一些官員要么早已是“住房大戶”,根本無需再買房子,要么只需花很少錢甚至不花一分錢,就可以輕松“買”下普通老百姓不吃不喝一輩子也買不起的房子。這個時候,他們還故作姿態地說什么自己“買不起房子”,不是得了便宜又賣乖又是什么?
另一個問題是,按照某些官員從四五千到八九千不等的賬面工資,要他們掏錢買那種每平米“僅售”兩萬的房子,的確存在著實際的困難。然而,不少官員還就是不聲不響把房子買下來了,又該如何解釋呢?這里有個現成的例子:浙江東陽市公安局局長俞流江,月薪頂多4000元,卻能買得起價值400萬的大別墅,孰料在進行豪華裝修時不慎引起煤氣爆炸,由此引起輿論強烈質疑,但官方調查認為,未發現俞流江利用職權為自家買房謀取利益,買房支出為其妻企業經營所得(5月12日新華社電)。
客觀說,官員也買不起房,相對百姓買不起房來說,對虛高的房價更有一些遏制作用。那些一再聲情并茂地慨嘆“買不起房”的官員,只有如實公開自己現在住的房子是如何“買”來的,并按照官員財產及重要事項全面公開的要求,公開你們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收入、從業、就學等情況,才能讓公眾相信你們的“買不起房”不是一個掩人耳目的煙幕彈,才能督促監管部門,好好地去作一個房價到底高不高的結論。(北京 潘洪其)
第二視點 此話或許也算封“舉報信”
李副主任這樣的副廳級官員,月薪有了8000多,都“買不起房”,比其正常收入低的官員比比皆是,可想而知,很多官員也應該“買不起房”。
但現實一再證明,沒有房子的官員有,可為數不多。換言之,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官員還是買得起房的,而某些官員的房子還很豪華,且不止一套。這無疑與“很多公職人員,憑正常收入很難供得起房”相矛盾。
這不得不讓公眾浮想聯翩?梢哉f,我們有理由懷疑和質疑,買得起房或者說已有房的官員,其房產來得正當和光明與否。應當說,“官員買不起房論”確實是句公道話,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封舉報信。
對于反腐而言,這是個不錯的“線索”,要充分利用這個線索,就要徹查所有官員的房子來源。這樣做難度太大,確實不現實。其實我們要求也不高,只希望對公眾有所懷疑的官員的房產進行調查并公布令人信服的結果就行了。這,應該不難做到。(云南 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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