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串起房價利益的鏈條
“在類似的事件中,某些神通廣大的中介,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某中介負責人林雅(化名)告訴記者,很多中介甚至直接參與房子的“收購”。
二手房主胡勇表示,他正是通過房產中介,才聯系上溫州市舊城改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賣家。“他們消息靈通,信譽過硬,讓買賣雙方都很放心。”
“在我要賣房子前的幾個星期,我經常能接到房產中介的電話。”金小熊告訴記者,那些中介都很“神通廣大”,通過一些渠道直接獲得了他家的電話號碼。“他們主要是說服我將房子賣給他們,條件是比政府出更高的價格,大概多六萬元。從我那里買走房子后,他們再賣給客戶,我那個房子就可以賺六十多萬。我曾經懷疑過,部分中介的幕后老板,可能就是一些官員。他們利用手上的信息和人脈,從中贏利。”
二手房主:我們要硬撐到底
記者了解到,所有購房人分別收到了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的《繳款通知書》,限定他們于六月三十日前繳納房款差價,每平方米大多需繳款三千元以上,繳款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逾期不辦理繳款、結算手續的,依法解除購房協議。
二手房主胡勇告訴記者,這個政策對他們這些“二手”買家來說,非常的不公平。“本來就是市場價買的,現在又要多交六十多萬。我與幾位處境相同的二手房主已經聯系過了,我們都不打算去補繳差價。如果政府真要強制解除購房協議,那么我們就聯名上告,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反正,民告官在溫州又不是第一次。”
“我曾經聯系過賣家,希望他可以承擔一部分,卻遭到拒絕。”胡勇告訴記者,對方表示不會出一分錢。“如果這個板子最后一定要打到我們身上,我覺得非常不公平!”
一賣房者告訴記者,他之所以不愿補差價,主要理由是當初賣房時,就賺不了多少錢。“若再補幾十萬元的差價,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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