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fā)生在建樓盤整體倒覆1人死亡 業(yè)主要求退房
上海市閔行區(qū)蓮花南路羅陽路口,一在建樓盤工地發(fā)生樓體倒覆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無人受傷(本報今日A2-A3版)。
前幾天,廣西拆一棟舊樓費了老大周折,還出動了機械“拆樓王”,于是這棟樓被網(wǎng)友贊為“樓堅強”。與之相比,上海這棟樓就只能叫“樓脆脆”了。
有意思的是,“樓脆脆”倒也不是到處都脆。樓倒了,樓體卻沒有解體,可見此樓的建筑質量有多“牛”,難怪新聞中用了很少見的“倒伏”這個詞。然而,倒塌也好倒伏也罷,樓終究還是倒了,不管某個部位多么過關多么堅硬如鐵,但架不住地基不穩(wěn),更架不住基礎上的硬傷。
報道中還說:26日鄰近的淀浦河防汛墻出現(xiàn)了70余米長塌方險情,言外之意罪魁禍首有可能是淀浦河防汛墻的塌方與樓盤的倒塌存在因果關系。然而,照此推理,周圍的樓盤與居民樓,也應當存在倒塌的危險,而情況卻恰恰相反,其他樓安然無恙,那只能說明此樓存在建筑質量問題,而無論這種硬傷是處在基座還是處在其他部位。
事發(fā)后,不少購買此處房產的業(yè)主紛紛趕到小區(qū)附近,面對一夜間突然少了一幢樓,有業(yè)主當場激動地大喊“退房”。沒有要求賠償,也沒有追究開發(fā)商的豆腐渣樓盤問題,而只是要求“退房”,可見在沒有傷害到自己的小命的前提下,“退房”就是業(yè)主們的最高理想。而其實類似的觸目驚心的豆腐渣工程,不僅僅應當受質量監(jiān)督的審判,更應當在法律層面上受到審判,因為這與圖財害命沒有什么本質區(qū)別。在食品中使用化學添加劑對公民造成傷害者,應當追究法律責任,豆腐渣樓盤,又怎么可以逍遙法外呢?更有意思的是,這樓已經賣得差不多了,每平米還賣到14000多,這一路的質量監(jiān)督都是怎么一個環(huán)節(jié)一個環(huán)節(jié)全部順利通過的呢?
當然,此樓傾塌的真正原因尚沒有作出結論,但不妨礙人們對此作出有理有據(jù)的質疑。未知原因尚且可以造成樓盤倒塌,那假如發(fā)生了一次低級別的地震呢?此樓還可能聳立在那兒嗎?一次低級別的地震就可能造成樓盤倒塌,其他任何輕微的震動,也可能使此樓倒塌,紙糊的還是泥壘的?
最幸運的莫過于人沒住進去,樓卻倒了。而假如真正人住進去了再發(fā)生這樣的慘禍,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禍福相生,此之謂也?要求退房的業(yè)主們,你們該知足了,因禍而得保全自己的身子骨,多么幸福的事兒。炕诖,人們該向事先倒塌而沒有傷及更多人生命的“樓脆脆”虔誠敬禮。
這可真是個讓人哭笑不得的事兒! (山東 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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