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平安重慶建設,加強重慶市防災減災工作,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重慶市政府制定了《重慶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該辦法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日(29日)上午10時,重慶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下月1日起,重慶市將實施《重慶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一旦出現氣象災害天氣,市民除了通過手機短信等獲得氣象災害信息外,街頭也將隨處可見預警信息。
據介紹, 重慶因地形地貌原因,氣象災害特別嚴重,除臺風以外的所有氣象災害我市均有發生,僅2007年氣象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75.2億元,08年也有29.1億元。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如果能夠及時收到,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往往能夠挽救人民群眾的生活,減少巨大的經濟損失。”在新聞發布會上,重慶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勇儉介紹,我市從2005年開始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但因為信息傳播渠道不夠暢通、信號傳播不夠及時準確和全面、信息覆蓋面較窄等,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防御災害的最佳時機。
鑒于上述情況,重慶市政府決定7月1日正式實施《重慶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重慶市氣象局副局長李良福介紹,該《辦法》共十九條,將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霾、道路結冰、森林火險等13種氣象災害,按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危害程度分為IV級(一般)、III級(較重)、II級(嚴重)、I級(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此外,該《辦法》還明確了預警信號統一發布制度,規范了預警信號的發布與傳播,建立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聯動與合作機制。今后,一旦出現氣象災害天氣,市民除了通過手機短信等獲得氣象災害信息外,學校、車站、港口、機場、高速公路、大型廣場、旅游景點和鄉鎮的電子顯示屏、廣播、公告欄等也會及時傳播預警信號。(記者劉湛 實習生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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