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廣西梧州出了個拆不倒的“樓堅強”,上海日前卻出了個輕易倒掉的“樓脆脆”。6月27日5時,上海市閔行區一在建13層住宅樓整體倒塌,造成一名安徽籍民工死亡。由于此樓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未釀成居民傷亡事故。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事故發生后,有關領導要求徹查原因,業主強烈要求退房,建筑專家分析倒塌原因,社會公眾質疑建筑質量,每個社會群體都在關注和解剖這一事故。如果說,我們把這種事后關注變為事前重視,人員傷亡以及經濟損失是不是可以避免?
有關領導要求,從規劃、施工許可、招投標、資質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等各個環節逐一審查,并依法公開嚴肅處理。如果事前監管對每個環節都不放松,我相信這一建筑倒塌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而事后追查,既無法挽回各種損失,更無法避免公眾質疑。
建筑專家稱,倒塌主因要從地質方面考察,可能有三個:地基深淺、其他底下工程影響、河流沖刷。事實上,無論從哪個角度分析,實質都是人的原因。在我看來,最好少找“河流沖刷”等客觀原因,多從監管、施工、用材等人的角度追問,才是正確的方向——即便是河流沖刷,要釀成事故也大多是人為疏忽所致。
據報道,6月26日,倒塌樓房臨近的防汛墻就出現70多米的塌方險情;還有報道稱26日晚附近居民就發現倒塌樓房向西南方向傾斜。這不是人的疏忽與麻木是什么?如果對提前發現的這些險情足夠重視,及時采取措施,樓房會不會倒塌、工人會不會死亡,答案不言自明。
至于該小區業主堅決要求退房,我以為是極其正常的。對于輕易就倒掉的樓房,即使是開發商、施工商,我想也沒有膽量去住。因而,有關方面應積極協調業主退房事宜,在房價上漲的情況下,還應該對買房業主進行適當補償。由于打破了業主的住房夢、沒有兌現質量承諾,監管部門、開發商更有必要向業主公開道歉。
公眾質疑的建筑質量問題,我以為是這一事故調查的主要方向。廣西“樓堅強”之所以三次拆不倒,原因就在于質量過硬。回顧近年來倒塌的樓房,除了地震等外力作用,質量問題都是罪魁禍首。比如,2008年11月大連發生一起令人吃驚的陽臺垮塌事件,從裂口處竟看不到鋼筋。而且,房屋質量投訴已是當前房地產市場一個突出現象,不容忽視。
有房地產業內人士發出感嘆:房價越來越高了,但質量卻越來越次了。這恰恰是中國樓市的可悲之處。當某些政府部門陷入房地產利益圈套時,就必然疏于對質量的監管,一方面沒有把好每一個監管關口,另一方面沒有改變房地產開發模式——建筑商墊資施工的開發模式,必然要在材料、施工上“節省”乃至搗鬼,從而使房屋質量缺乏保障。
從開發商角度而言,當其主要精力用于追逐高額利潤時,就沒有時間顧及質量了。君不見,即便是一些先前重視質量的品牌房企,近兩年在暴利的誘惑下,也放松了對質量的追求,而屢屢曝出“質量門”。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萊茵哈德·澤爾滕在談到中國樓市時曾表示,大家都好像在參加一場危險的游戲,追逐一個越來越高的價格,這是非常危險的。
因此,解剖“樓脆脆”的倒塌,不僅要從這個項目本身的地基、施工、監管等環節下手,還要從更宏大的角度去思考,當高房價吸引了所有的目光時,我們就要反思被高房價遮蔽的其他問題;當開發商紛紛拿“水岸”“水景”做文章時,我們就要反思河畔住宅的安全性,“樓脆脆”的倒塌其實也是對河畔建筑敲響了警鐘。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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