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在全國率先完成政府機構改革,全省共減少43個廳局級領導編制,涉及各部門領導職務變更109人次。
新組建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經濟技術合作局。
組建的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原來吉林省經委、省信息產業廳、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省中小企業發展局、省政府食品工業辦公室以及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信廳”加掛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和吉林省中小企業發展局的牌子。不再保留省經委、省信息產業廳、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省中小企業發展局、省政府食品工業辦公室。
組建的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將吉林省交通廳、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客運、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的民航機場安全生產和空防安全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不再加掛省民航機場管理局的牌子。不再保留省交通廳。
組建的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外國專家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加掛吉林省外國專家局的牌子。
更名的有吉林省建設廳更名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仍為吉林省政府組成部門;吉林省環境保護局更名為省環境保護廳,由吉林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吉林省價格監督檢查局更名為省物價局,仍由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吉林省牧業管理局更名為省畜牧業管理局,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管理。
調整的有,吉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省衛生廳管理。
不再保留吉林省文物局、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知識產權局。
據了解,2000年至今,吉林省先后三次對政府機構進行改革。2000年以精簡編制為主,全省縮減了一半的機構,人員分流,政府瘦身;2004年,以轉變政府職能為目的,吉林省實現了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改革設置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2009年8月,吉林省啟動了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改革后,政府機構改革從58個機構精減為47個機構,減少了11個,精減幅度為19%。共減少183個編制,精減幅度為3.6%,其中廳局級領導編制減少43個,精減幅度16.7%;處級干部編制減少110個,精減幅度6.1%。
一些原廳局級、處級領導,現在不再擔任實職,到干部沒有配滿的單位,擔任巡視員或督察員,沒有人因機構改革而“下崗”。
為不影響干部工作積極性,吉林省委組織部決定,一些處級干部雖不再任領導職務,但保留處級待遇,工資不降,待遇不變。另一較為現實的安置辦法是實行:暫時調配,逐漸消化。為此,吉林省出臺新規,允許年齡較大的人員提前退休。
這次,吉林省有11個廳局被裁撤,撤留的依據是,看是否有利于吉林經濟的發展。許多機構的設置,都結合了吉林省經濟欠發達的省情,不是考政府強力推動企業,而是要用項目拉動吉林省經濟的發展。
記者從吉林省編辦市縣編制處了解到,吉林省各市、縣的機構改革將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從7月6日起,吉林省政府政務督查室、省公務員局、省編委辦公室將對省政府部門機構改革進行檢查和驗收。(記者劉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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