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7月1日報道,上海倒塌在建住宅樓所在的“蓮花河畔景苑”樓盤,曾是“市優質結構樓”、“市文明工地”和“節約型工地”,受到過上海市表彰,還記入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誠信檔案優良記錄。有律師稱,施工不當,并已經造成了人員傷亡,有關部門應該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這一事件應該說構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可到目前為止,有關方面尚未稱此事件為“重大安全事故”。
看到這樣的消息,一下子就讓人想起網上的一句議論:“房子沒有倒,它只是在做俯臥撐而已!薄白龈┡P撐”乃網絡語言,指事前不負責任、事后推卸責任的行為。
不稱其為“重大安全事故”,那肚里打著的“小九九”自然是想減輕責任。如果說這樣的分析還有點推測成分的話,那么工程監理方的“表演”就證明有關方面“做俯臥撐”的功夫扎實得很。
大樓倒塌后,監理方還說,這幢樓的質量是過硬的,“首先是大樓倒下后上部建筑結構很完整,有些玻璃窗還沒碎”,并對輿論批駁:“直接說這是一個豆腐渣工程有些不負責任”。
其實,最不負責任的是監理方。這“質量過硬”的樓畢竟倒塌了,說到底是這大樓的地基不牢固。既然可以因“上部建筑結構很完整”來證明大樓質量過硬,那么怎么不可以因地基不牢固來證明這幢樓就是“豆腐渣工程”呢?難道地基竟可以跳出大樓質量監測的范圍嗎?
初步調查顯示,大樓倒塌的主要原因是一側高堆的渣土與另一側深挖的基坑動搖了樓房的地基。監理方這時就連忙說,他們“曾三番五次向開發商提出大量堆土存在隱患,應將堆土運出工地,妥善安置,但開發商始終沒有聽取他們的建議”。這話看似可以把自己洗清,但是,法律明確規定,監理方有工程暫停權,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就可以簽發工程暫停令,待安全事故隱患消除,確認達到安全施工要求,再下達復工令。既然發現了問題,既然開發商三番五次不聽取建議,怎么就沒采取下一步行動呢?
監理方只是安全責任中的一環,倒塌的大樓曾受表彰,獲得那么多榮譽稱號,其中的問題也大得很。在評選過程中,有關方面是怎么“做俯臥撐”、讓這存在嚴重問題的樓盤上了“光榮榜”的?不負責任是有原因的,其中有多少利益關系,必須深究。不然,有些部門還會繼續“做俯臥撐”,比這更大的事故,更嚴重的人員傷亡,也許還會出現。呂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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