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白色污染,拉薩市自2004年7月1日開展了專項“禁白”行動。2005年3月,拉薩市頒布《拉薩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單位采取罰款和行政處罰措施。
此后,西藏環保部門將這一措施逐步向西藏主要城鎮推廣,取得了較好效果。今年,西藏在環保工作會議上提出,到今年12月31日,西藏所有縣城和主要旅游景區將禁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實施全面“禁白”。區環保局局長張永澤說,今年,西藏防治“白色污染”的范圍從主要城鎮向所有縣城和主要旅游景區延伸,是啟動西藏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及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的具體舉措。
據介紹,為了實現今年在所有縣城和主要旅游景區“禁白”的目的,西藏旅游景區、交通沿線和城鎮垃圾的撿拾、處置辦法已于今年開始研究;自治區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和6地區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將于今年下半年開工建設;青藏鐵路沿線的環境狀況也將納入監測范圍。張永澤介紹,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今年,自治區環保局將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西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填埋場項目建設前期工作;西藏各級環保部門將對西藏重點交通干線、旅游景區及主要城鎮環境進行綜合治理,研究垃圾清理處置管理機制,珠穆朗瑪峰、羊卓雍錯、納木錯和青藏鐵路沿線的環境狀況都將納入監測范圍。
據了解,從2008年6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限塑令”,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目前,西藏也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拉薩市環境保護局監察支隊負責人說,對于現存的各類塑料袋,希望商家自行銷毀,監察支隊若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商家有違規生產、使用塑料袋的行為,將按照《拉薩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查出生產一次性塑料袋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以20000元罰款;銷售、使用塑料袋最高罰款也達1000元。
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也采取了相應措施,但西藏“禁白”工作還是存在一些困難。比如:流入市場的環保產品種類過于單一,導致商家找不到合適的替代品,造成塑料袋重現市場;環保袋成本高,菜販和小商家要求消費者自行掏錢購買環保袋,但大部分消費者并不認賬,造成部分商家仍備有塑料袋以滿足消費者購物要求的現象;因為有利可圖,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小商小販冒著被罰款的危險,仍在暗中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
在采訪中,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西藏旅游景區多,來西藏的國內外游客絡繹不絕,主要旅游景區實現全面“禁白”需依賴國內外游客的積極行動和廣泛支持,為此,希望進藏游客能夠主動配合政府實施的“禁白”工作。(曉勇 關茹 索朗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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