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車禍傷員過半屬醉駕
有人認為喝點酒開車反而更穩,醫生認為這無科學根據
記者從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廣州市第十二人民醫院、空軍醫院急診科獲悉,今年以來上述醫院收治的酒后駕駛導致車禍的個案就超過20例。醫生提醒:雖然對酒精的反應程度因人而異,但醉酒后都會經歷中樞神經從興奮轉抑制的階段,人體協調性差、反應慢,駕駛容易發生意外。
上述醫院急診科的資料顯示,送院急救的車禍傷員中,超過一半是因為酒后駕駛釀造車禍。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急診科主任廖曉星介紹,酒精對大腦的作用會先出現興奮再轉入抑制階段,“通俗地講,就是從甜言蜜語—豪言壯語—胡言亂語—不言不語,也就是說,當喝酒后人的表現和平日不一樣,出現甜言蜜語時就已經屬于醉酒狀態”。
臨床上急性酒精中毒的表現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興奮期,表現為眼部充血、言語增多,自控力降低;第二階段為失調期,表現為動作不協調、步態不穩、身體難以平衡,平時常見的走路踉踉蹌蹌的醉漢,就處于這個階段;第三階段為昏睡期,表現為沉睡不醒、臉色蒼白、口唇發紫,甚至陷入昏迷。
廖曉星指出,判斷是否酒精中毒不能單以飲酒量而定,因為急性酒精中毒癥狀的輕重程度與個人敏感度、飲酒量等因素有密切關系。如果一個人平時溫文爾雅、沉默寡語,飲酒后唾沫橫飛、到處找人“單挑”,這是典型的醉酒狀態。“雖然個體反應不同,但從個人對公眾負責任的角度,喝一兩杯啤酒還可以開車,超過此量就應該主動交出車匙”。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有酒后駕駛經歷的人士認為:喝了一點酒開車反而更小心,比平時更穩。對此,臨床醫生認為沒有科學根據,因為醉酒進入第一階段的“興奮期”時,自己常誤以為特別精神,但實際動作反應已經比正常人下降一半到2/3,皮膚感覺也已經出現麻痹,腳尖踩油門時會無意中加大力度。廖懷凌
物流:購“酒精檢測儀”自檢
司機經檢測后合格才能出門
“我們自己買了一臺檢測酒精的儀器,凡是從公司開出去的車,都讓司機測一測酒精含量,合格才能出門。”昨日,在廣州黃埔經營一家物流公司的尹先生告訴記者,南京和廣州接連兩單的酒后駕車事故讓他“心驚驚”,干脆開始自檢。
記者采訪發現,由于運輸行業普遍存在車輛掛靠現象,有了檢測儀把關,就可防止出事或被處罰時“扯不清”。
北京一家檢測儀經銷商的銷售人員在電話中表示,近期檢測儀的訂單明顯增加。“以前一個月賣一兩臺,這一周就已經收到4張訂單,都說給車隊用的。”較受歡迎的產品單價約三四千元,不用受檢者口含氣嘴,只要對方正常說話即可測出其血液的酒精含量;這一價位的產品大都有相關部門或機構的認證。
此外,記者在“淘寶網”上查到大量酒精檢測儀的銷售信息,價格從數十元至數千元不等。不過,多數產品并沒有交易記錄。“沒見過私家車主買去自用。一來喝沒喝酒自己知道,二來顧客也怕便宜的產品測不準,貴的又不適合家里用。”一位賣家說。(曾頌、陳曉丹)
專家觀點一 交警整治模式尚需改善
在我國,即使醉酒后駕車,頂多是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暫扣半年的駕駛證,但半年后又可以照樣開車了。即使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也可在兩年后再次申領。處罰較輕,不足以引起司機重視,助長了部分人的僥幸心理。有法律專家建議,適當加大處罰力度來防止酒后交通肇事。
多年來,對于一項違法行為的打擊常常是一陣風,這陣風過去了該違法的還是照舊,廣州酒后駕駛屢禁不止也是明證。據了解,廣州交警目前查酒后駕駛一般安排在周三晚,時間是晚上八九點查到十二點左右。
對此,有關專家就表示,周三時間并非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的高峰期,此外,與晚間時段相比,凌晨一至三時是不少娛樂場所的關門時間,這也是酒后駕車事故高發時段,“建議交警酒后駕車整治應該推遲到三點鐘以后,重點整治時間在周五和六晚上”。
此外,很多“醉貓”司機提前得到報信后,往往采取繞道方式躲避檢查。交警部門所宣稱的“全市范圍”實際上難以實現,有關專家認為, 巡警、派處所民警也可適當介入整治工作,以彌補交警警力不夠。
專家觀點二 加大處罰力度 醉駕也要“連坐”
有關專家認為,防止酒后駕車,不能僅靠交警部門“唱獨角戲”,飯店、酒吧等娛樂場所也要盡義務,如設置酒精測試儀器,提醒開車顧客不沾酒。商家不能只考慮推銷酒水而不顧后果。比如日本對醉酒駕車的還要追究向司機提供白酒者的責任。
此外,我國勸酒風氣比較嚴重,因此要擴大處罰的對象,對酒后駕車者,不但要處罰其本人,也應當處罰共同飲酒的人,在民事上要求這些人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在行政上要對這些人處以罰款或者行政拘留。
律師余建軍也認為,對醉酒駕駛者或酒后駕駛屢犯人的單位及個人情況進行曝光,將黨政領導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表現情況納入日常管理考核,直接影響其升遷。(胡軍)
醉駕事故
●今年3月6日晚,一名男子醉酒后駕駛小轎車,行經中山一立交往東風東路方向等綠燈時,竟然手握方向盤坐在車上睡著了,導致中山一立交陷入癱瘓狀態。交警趕到現場敲窗半小時才把他叫醒送到醫院,該司機到了醫院還嚷嚷著要趕到下一場某夜總會。
●4月29日凌晨,在二沙島晴波路上,一輛豪華私家車沖過綠化帶,撞斷沿江欄桿墜入珠江,車內一男一女死亡,事后證實車上司機為醉酒駕駛。
●一周后的凌晨,又一輛豪華私家車在珠江新城臨江大道海心沙江面墜江,車上人員一死三傷,事后司機被證實為醉酒駕駛。
●6月8日,梅州市平遠縣監察局長林海醉酒后駕車,避讓行人時措施不當,造成2死8傷重大惡性交通事故。
●6月30日晚,江蘇南京私營老板張××酒后駕車,撞死5人撞傷4人,死者中包括一名孕婦。事發時,肇事者駕駛黑色別克轎車狂飆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壞路邊停放的6輛轎車。
●6月28日凌晨,廣州黃埔交警大隊民警范××酒后駕車,撞死廣東揭陽籍打工仔曾某。(廖懷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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