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深圳2008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3454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資為3621元,比2007年3233元月提高了12%,為適應這一調整,深圳從今年7月1日起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都將隨之上調。
在崗職工工資連續3年列全國第三
工資待遇,曾經是深圳的最大吸引力之一。自1979年有統計以來,深圳的在崗職工工資就一直位居全國前列,并曾多次高居全國19個副省級以上城市首位,但從2005年開始,深圳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放緩趨勢明顯,當年的在崗職工工資低于廣州、北京,不再是全國第一。
根據此次《政府公報》上發布的信息,2008年度深圳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3454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資為3621元,比2007年度的3233元月提高了12%,而且是連續兩年保持雙位數增長(2007年比2006年增長了10.5%)。記者隨即從網上搜索并通過致電勞動局工資福利處相關負責人核實發現,2008年廣州城鎮職工平均工資45365元,月平均工資為3780.42元,而北京2008年的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715元,折合月平均工資為3726.25元。
由此可見,自2005年以來,深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已是連續3年排在廣州、北京之后,而上海2008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則為3292元,緊跟深圳之后位列第四,但其去年的增速為13.8%,略高于深圳。
“排名的落后,并不意味著深圳吸引力的下降。”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當年分析道出了其中的緣由:深圳落后的原因在于人口倒掛現象嚴重,眾多非深圳戶籍職工的工資相對較低,從而拉低了平均水平,而廣州、北京統計的數據全部來自戶籍職工。
社保5個險種繳費及補償基數均上調
由于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必然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根據《政府公報》透露,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從今年的7月1日起,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將按3621元計算,按照以往的慣例,這一調整將會持續到明年的6月30日。
-鏈接相關調整
◎養老保險
深圳市戶籍員工的最低繳費基數按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的,調整為2173元,最高繳費基數按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的,調整為10863元。
非深圳戶籍員工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不變。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統一規定,2009年深圳不調整最低工資,特區內仍為1000元,特區外為900元,因此非深圳戶籍員工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不變,最高繳費基數按本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調整為10863元。
養老保險待遇中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以及一次性生活費計發基數按照本市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調整為3621元。
◎綜合醫療保險與生育醫療保險
在職人員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2173元,非從業居民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1448元;最高繳費基數調整為10863元;參加住院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3621元。
◎工傷保險
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3621元,以本人工資為標準確定的最低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2173元,最高待遇補償基數調整為10863元。繳費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執行,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調整為3621元,失業救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資的80%計算,標準調整為800元。(記者/葉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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