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俺們的‘村村通’客車可以放心地停車開車,再也不怕遇上‘攔路虎’了!”7月15日上午,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誠信客運公司“村村通”客車司機老鄭欣喜地告訴本報記者。
老鄭的欣喜緣于幾天前剛剛發(fā)生在他和同行們身邊的事情。
7月10日,石家莊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和市監(jiān)察局聯(lián)合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一起典型違法及政府行政不作為案件予以曝光:石家莊市元氏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在根本不具有收取停車費權力的情況下,在長達4年的時間里,強行收取“村村通”客車的停車費;而元氏縣政府對城管大隊長期違規(guī)亂收費一事,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處置不力。近日,元氏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夏生華被免去縣委副書記一職,其縣長職務由元氏縣委提請該縣人大按程序進行罷免。其他人員也分別受到相應處分。
城管成“攔路虎”
說來人們也許不信,對于河北省元氏縣“村村通”客車的司機們來說,讓他們既恨且怕的人不是街頭“混混兒”,而是身穿城管制服的該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的“執(zhí)法人員”,從2005年7月起,元氏縣“村村通”客車的司機們被告知,凡是停在元氏縣文化宮廣場的“村村通”客車,每車每月都必須向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繳納30元的停車費,否則車輛不得在此停靠。
“你停在別的地方拉不上人還得挨罰,沒辦法,為了能拉上客人,俺們只能乖乖交錢。這不,都交了4年了!崩相嵪蛴浾咧v述。可讓老鄭他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向他們行使收費權力的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實際上根本就不具有收取停車費的權力。不僅如此,本來無權收費的城管監(jiān)察大隊前不久竟然自己又調高了收費標準:自5月22日起,每輛車每月的停車收費標準由30元漲為90元。上漲幅度達原來的3倍!
“高價停車費”引起了眾多司機和車主的不滿。眼見司機、車主不“配合”,自5月22日起,時任元氏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大隊長的張志民3次帶人帶車圍堵“村村通”客車,不給錢不放行。在強行收取停車費過程中,最長曾造成該縣文化宮停車場入口被圍9小時。
違規(guī)收費已4年
事件發(fā)生后,石家莊市有關部門迅速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jīng)查,元氏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根本不具有收取停車費的權力。這個成立于1998年10月的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屬于臨時機構,成立后即由元氏縣公安局民警張志民任大隊長。1998年12月,該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在沒有取得停車場收費經(jīng)營行為許可、沒有合法有效的批準收費文件的情況下,違規(guī)取得了停車收費許可證。2005年7月開始收費,直至2009年6月。
縣長被提請免職
在7月10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石家莊市紀委副書記、市監(jiān)察局局長張治春介紹,事件發(fā)生后,元氏縣政府主管領導、主要領導不重視,不負責任,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置不力。由于元氏縣政府不作為,致使該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亂收費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在社會中產生了很大的不良影響。
張治春表示,根據(jù)河北省《影響機關效能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石家莊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規(guī)定(試行)》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元氏縣委副書記、縣長夏生華被免去縣委副書記一職,其元氏縣縣長職務由元氏縣委提請該縣人大按程序進行罷免。
張治春表示,對于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石家莊市紀委將進一步加大問責追究力度,對頂風違紀案件和問題將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
據(jù)悉,與此事件有關的其他責任人也受到了相應處理:元氏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張慶志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元氏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孔憲國被責令作出檢查并受到通報批評;原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職務處分;該縣城管監(jiān)察大隊被依法予以撤銷;其他相關單位和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元氏縣紀委、監(jiān)察局給予責任追究。(本報記者 馬競 曹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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