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廳13日出臺文件,要求嚴格落實課程計劃,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文理分不分科的話題,近年來一直很熱。一方面,“降低民族整體素質”、“削弱文科地位和水平”、“使應試教育變本加厲”、“人為割裂了科學精神與人文情懷”——文理分科的弊端顯而易見;另一方面,文理分科當初“為國家培養急需專門人才”的意義早淡化殆盡,而演變為一種減輕學生負擔的舉措,如果不再分科,在現行考試制度下,無疑會增加學生的負擔。
在矛盾的兩端,一個是“民族整體素質”、“科學精神與人文情懷”之類的宏大命題,一個是應試教育下如何為學生減負的現實問題——因為討論的根本不是一個問題,爭論因而似乎根本無解。即便最后是“少數服從多數”,或者全權交由教育部門拍板,也難說公正。湖南此番首吃螃蟹,當屬教育部門拍板的方式,只不過這不僅會讓很多考生叫苦不迭,更是隨時存在政策反復的可能。
要強調的是,爭論的兩派并非完全沒有共同點,相反,主張取消分科的人大概不會排斥給學生減負,而堅持必須分科的人同樣不會否認那些宏大的命題。只不過,由于各人的實際情況不同,抑或職業體認有別、看問題角度各異(高中教師反對取消分科者多,而大學教師贊成取消分科者眾)等等,帶來了看上去截然相反的觀點選擇。
如果僅僅著眼于文理分不分科的話題,任由兩派始終互掐下去,我看很難得出有價值的結論。更有價值的問題是:難道兩者之間就沒有結合起來的可能嗎?換言之,可不可以既得文理不分科之好,又不增加學生的學業負擔?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解決文理分科問題的關鍵在“考”不在“學”,改革考試制度恰是解決文理分科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文理不分科的情況下,如何通過改革高考制度,既能充分發揮學生的興趣專長,又不增加額外的學業負擔?思來想去,高考選考制度或可一試。我關于選考制度初步的設想是這樣的:可以規定出幾門必考課,其余高中課程皆為選考課。畢業會考時,所有科目必須過關,這和現有規定一樣;然而在高考的時候,考生除了必考課之外,可以任選自己感興趣的幾門選考課參加考試,兩者成績匯總即為該生的高考成績。
比如說,設定語數外為必考課,歷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皆為選考課,考生可以選一門歷史,然后再選一門物理參加考試,而不必像現在這樣只能政治、歷史、地理搭配,物理、化學、生物搭配。如果最后計算總成績的是5門課程,或許還可以讓學生任選3到4門選考課程參加考試,然后以成績最高的2門計入高考總分,以減少某些課程臨場發揮失常的不公。
當然,如此選考制度是否可行,還有待各方討論,在此權當拋磚引玉。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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