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審計署公布了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審計結果(第一階段),結果顯示,三峽總公司下屬企業違規謀利1010萬元。
溪洛渡工程是三峽總公司在金沙江下游開發的4個大型水電站之一,也是國家實施“西電東送”的第一期工程,設計裝機容量1260萬千瓦。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移民安置未如期完成,主要是施工區移民安置尚未全部完成。2003年,為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四川、云南兩省采取臨時過渡方式開始施工區移民搬遷。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云南省施工區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尚未修編完成。此外,審計發現有14.41億元移民資金因管理環節多,撥付不及時。
審計發現,溪洛渡工程2003年開始籌建,已簽訂各類合同金額380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52億元,但三峽總公司至今尚未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由于沒有執行概算,審計難以對投資總體控制作出評價。
此外,審計抽查參與溪洛渡工程建設的部分三峽總公司下屬企業,發現一些關聯企業收費偏高,履行職責不到位。如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的招標代理直接委托給下屬關聯企業三峽國際公司。而三峽國際公司收取代理費2571萬元,超出國家收費標準1010萬元。此外,部分工程監理人員跨崗位、跨項目、跨專業上崗現象嚴重。
目前,三峽總公司及其相關單位已糾正違規金額3600多萬元。(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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