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型電站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在建設過程中,近一半項目不是通過招標進行的。審計署今日發布對這個電站建設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稱,除大幅壓縮工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建設風險外,審計還發現部分關聯企業管理、履行職責不到位,獲取不當收益;工程兩成以上監理人員無資質上崗。
審計署在20日發布的《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審計結果(第一階段)》對電站建設管理、移民安置等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
溪洛渡水電站開工施工6年多,審計發現,溪洛渡工程2003年開始籌建,已簽訂各類合同金額380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52億元,但三峽總公司至今尚未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審計署認為,由于沒有執行概算,審計難以對投資總體控制作出評價。
大幅壓縮工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建設風險。審計署表示,溪洛渡電站籌建工作較原計劃推遲15個月,截流提前12個月,合計壓縮工期27個月。由于勘察設計時間短,地質勘察不到位,發生F標大路梁子隧道突發瓦斯溢出并燃燒的重大安全事故,工程進口段停工34天。此外,溪洛渡工程應招標分項目464項,合同金額248.98億元。實際執行中,未招標項目219項,占47.2%,合同金額16.79億元,占6.74%。
審計署在審計中還發現,部分關聯企業獲取不當收益的問題。審計公告表示,審計抽查參與溪洛渡工程建設的部分三峽總公司下屬企業,發現一些關聯企業收費偏高,履行職責不到位。如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的招標代理直接委托給下屬關聯企業三峽國際公司。根據三峽總公司內部招標代理收費標準,三峽國際公司收取代理費2571萬元,超出國家收費標準1010萬元。
此外,在實際監理過程中,三峽發展公司現場人員投入嚴重不足,資質偏低,審核把關不嚴。抽查22個工程監理日記發現,監理人員跨崗位、跨項目、跨專業上崗現象嚴重;抽查2007年8月份人員名單發現,無監理員資格證上崗49人,占該公司溪洛渡工程監理部人員的23%。
審計署說,溪洛渡工程建設中部分項目合同管理及結算管理不夠嚴格,工程建設、生產、管理用房面積和投資超標,增大了工程建設成本;個別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還存在疏漏;概算多計列勘察設計費;部分環保項目未能達到規劃要求等。
就移民問題,審計發現,移民安置未如期完成。審計證實有14.41億元移民資金因管理環節多,撥付不夠及時。 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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