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用人失誤,遏制帶病提拔
從我國目前已經具備的制度層面看,每一名官員都面臨著組織、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等三個部門的監督,也就是說官員劣跡斑斑卻又想升遷提拔,必須跨越這“三道防火墻”。
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我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審結違犯黨紀政紀案件85.2萬件,處分88.1萬人。其中,處分地廳級以上干部2386人(不含軍隊),縣處級干部29905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4718人,其中不乏陳良宇、鄭筱萸等高官。
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的形勢下,一些官員違紀違規的手法日漸高明,行為日漸隱蔽,演技越來越高超。上海市寶山區原區長秦裕2006年8月24日接受審查,之前的8月22日下午,他還主持了寶山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干部大會;正在接受審查的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曾對媒體表示,要做“一個清廉的市長﹐不留敗筆﹐不留遺憾與罵名”。
當官員將善與惡、真與偽、勤政與貪腐,嫻熟地結合于一身的時候,雙面人的畫皮不易被戳穿,反腐倡廉的腳步顯得越發沉重。
地方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且強大,也使“三道防火墻”的效用大打折扣。吉林省靖宇縣委原書記李鐵成曾說:“如果組織部門沒有把我想調整的人裝進‘盤子’里來,我就會推翻,讓他們重來。因為我是縣委書記,是全縣的權力核心,有最后的拍板決定權。我要是不同意,這個‘盤子’就端不上常委會討論,我不想用的人根本就沒有機會用起來。”
而某些地方組織、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有關領導成員也并不想對帶病干部動真格,甚至“防火墻”成了縱火同謀。這里面的動機和玄機不一而足:或覺得某些干部是同一小圈子人,很聽話,用得舒服,有病也要提拔;或出于一損俱損的官官相護心理,恐窩案拔出蘿卜帶出泥;或誤認為“腐敗乃經濟發展必要潤滑劑”,而動輒以某某干部抓經濟、抓招商、抓開發有功來說情,對其腐敗犯罪特殊“豁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最近印發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其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對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等問責情節尤其引人關注。這也意味著,為腐敗官員打開升遷大門的一把手們,也將受到嚴懲,官員“邊腐邊升”的現象有望得到一定遏制,但還需要出臺問責細則和配套規定。(- 記者 秦亞洲 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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