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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超,28歲,6月22號,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他自愿進行開胸手術,把肺組織切下來一塊,做病理化驗,只為證明自己換上了職業病塵肺。只為推翻,之前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給出的“無塵肺0+期合并肺結核”這一鑒定結論。
手術后,鄭大一附院給張海超的出院診斷中寫明,他患有:“塵肺合并感染”。但鄭州職防所卻告訴以開刀的醫院“沒有做職業病診斷的資質”為理由,不承認這一鑒定結果。一個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病理學證據,就這樣輕易被一條規定否了。但張海超的“悲愴之舉”,卻引發了媒體的空前關注。
2009年7月26日,在衛生部專家的督導之下,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再次組織省、市專家對張海超職業病問題進行了會診,明確診斷為“塵肺、笃凇。
河南省衛生廳已經對給予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通報批評;給予張海超所在的新密市衛生局副局長耿愛萍撤職處分。
李小萌:同樣專家之前給你鑒定的是無塵肺0+期核病肺結核,F在又證明是塵肺3期了?
張海超:現在還沒有人給我這個解釋,想不到會有這么大的差別。
李小萌:那這份證明是怎么到你手里的呢?
張海超:這個等于是前天白天的結果,他們可能也是著急著讓我知道這個結果,前天晚上大概半夜晚上兩點多鐘,我們那個耿站長給送過來的。這也是相關部門對我這個事特事特辦。當時我知道這個消息是晚上八點多,鄭州市衛生局的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說我的診斷書已經出來了,3期塵肺,那時候我都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李小萌:為什么你會說拿到這個診斷書會有不安的感覺呢?
張海超:當時我覺得很突然,這是第一感覺,我還沒回復我是做復診還是鑒定,這個結果就莫名其妙地都出來了,因為做復診或者鑒定需要有當事人的選擇權利,再說這個復診需要當事人拍片的。另外需要當事人簽字,包括這上面這幾個專家,當事人都有抽取的權利。反正到現在沒人跟我說是誰幫我抽取的專家,是誰幫我選擇的復診。
李小萌:結果都有了,你還在乎這個過程嗎?
張海超:因為按《職業病防治法》上的規定,我有這個權利。
李小萌:有了這樣一個證明書,證明你現在是塵肺3期,也是特事特辦的方式,拿到了這個你非常想要一個證明,你現在心里高興嗎?
張海超:現在心里邊還是挺復雜的,因為這個診斷應該是在2007年我就應該有這個診斷書了,至于說那時候可能不是3期,那時候比現在病情要好多了,那時候我拿到這個,能買到有效治療塵肺這個藥物,最起碼我現在比現在身體狀況好。
短片:2007年下半年,張海超感覺,咳嗽、胸悶,胸片顯示,他雙肺有陰影,之后張海超到全國多家醫院就診,醫生們都給出了一致的結論,他患了塵肺。
但是按照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職業病的診斷、治療,要由當地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進行鑒定,而申請職業病鑒定的時候,必須同時出具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證明和必要的詳細資料。
張海超曾經工作過三年的鄭州振東耐磨材料廠,拒絕為他出具工作證明,而沒有這些材料,相關專業鑒定機構也就不能夠接受他的鑒定請求。
為了一份合格的證明材料,張海超多次上訪,用了整整兩年時間,才在新密市委書記特批下,得以不出具工作的證明,到職防所進行鑒定。
2009年5月25日,鄭州市職防所給出了鑒定結果:塵肺0+肺結核。張海超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他申請重新鑒定。
6月22日,他湊足了重新鑒定的7000元錢。然而,他卻走進了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并最終決定開胸驗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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