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胸驗肺”的發展進程,符合每一個新聞事件的發展進程:一個奇特的事件,經媒體傳播引發廣泛關注,驚動比當地更高的管理部門,然后專事專辦,新聞當事人獲得了應得的權益,當事的職能部門官員被免職。
老實說,被免職的鄭州職防所三名官員有點冤。他們要求張海超提供企業工作環境證明,是法例要求的,并不是他們憑空想像。他們檢測結果張海超并未患塵肺病——他們并不是跟張海超過不去,這就是他們的工作常態,不是他們在張海超事件中出了錯,假如有錯,是他們的工作常態本身不正常,不正常的工作常態來源于他們所處的不正常的工作體系,試想想,一個壟斷性質的,缺乏外部監督的機構,靠什么清者自清?
這實際上是所有新聞事件的一個尷尬。以一個偶然成份居多的幾率,或以一個驚世駭俗之舉成為新聞人物以后,之后的進展就可以成為一種非常態,通過正常渠道無論如何也得不到的權益,一夜之間,回來了。
所以,張海超是偶然的,他的成功如此寂寞。
在張海超新聞事件中,如果留心的話,新聞中出現了很多跟張海超一樣患塵肺病的工友,然而,他們沒有開胸驗肺的悲壯,也沒有執拗的勇氣,因此,他們攔在權益的門外,既被攔在了正常維權渠道的門外,也被攔在了非正常渠道的門外。而事實上,他們就是無數個張海超,他們是無數個需要有力量幫助他們維權的塵肺病人。新聞顯然不是這個力量。
這個力量是什么?我曾在同一題材的文章中提出,是工會,應當是獨立的,有自己聲音和力量的工會。解決張海超問題的,不應該是衛生部,衛生部可以撤鄭州職防所長的職,但解決不了全國所有塵肺病人的問題。
弱勢群體的維權為何如此艱難,以致如此極端?因為他們總是一個人在戰斗。農民工一個人爬到樓頂討要工錢,塵肺病人開胸驗肺以證清白,這是一種慘烈的方式,但是,這種方式,最終只能以新聞的方式解決個體事件。新聞不可能源源不斷地解決一個又一個的個體,真正解決的辦法,只能是工會。由真正意義上的工會來維護工人的權益,來與衛生部門、勞動部門、人事部門各個職能部門博奕,來考量法律的合理性,那樣,維權成功的,才不只是一個張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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