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下,河南新密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終于有了積極結果。衛生部為此事派出專家督導組,鄭州市多個部門展開聯合調查,張海超終于被正式確診為塵肺病,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河南新密衛生局、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得到了追究。
在公眾對“開胸驗肺”的極端無助和無奈迸發出強烈憤怒和傷感后,這樣的結果或許令人欣慰,但很難讓人感覺輕松。就在“開胸驗肺”獲得進展的同時,我們還看到了這樣的新聞:《瀟湘晨報》7月29日報道,耒陽上百名赴深務工的風鉆工人疑患塵肺病,可深圳方面在隨后的一次協調會中通報稱目前能認定勞動關系的風鉆民工不到10%;《新京報》7月26日報道,云南水富縣30多人在政府組織的體檢中查出患有塵肺病,但由于沒有用工合同、工作記錄,更沒有入職體檢,事發后他們工作過的石英砂廠全部關閉,索賠困難。
塵肺,只是我國法定的10大類職業病中的一類,以上列舉的新聞也還僅僅是最近的新聞。很明顯,當前職業病防治的困境是一個整體的維權困境,例如張海超事件中,職業病防治所在職業病鑒定上的壟斷地位,職業病診斷需用人單位開具證明等,均不合情理,另外還有企業不依法行事、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現場缺乏監管、體檢率低、舉證困難等一系列問題。我們顯然不能因為“開胸驗肺”事件得到了補救和解決就對當前職業病防治的現實抱以樂觀,認為這種以極端維權——媒體介入 ——驚動高層的機制,能夠使所有在職業病維權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由此脫離種種無助和無奈。
從根本上說,“開胸驗肺”事件的補救和解決,并非是在正常的法制框架和維權機制中得以完成,每一個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個人都無法去指望由中央派出督導組,地方成立聯合調查組來保護自己。從輿論本身而言,它對同一類事件的關注也不可能永遠保持同樣的熱度,那些沒有“開胸驗肺”的工人,又從哪里發出聲音?只能以更加極端、更加驚人的方式來吸引媒體和社會的視線,又會是一種怎樣的悲慘和殘忍的深淵?
由此而言,張海超和與他一樣遭受職業病侵害的勞動者,與其說是遭遇了某一個部門設置和具體規定上的“死循環”,不如說是勞動者的權利保護上受到了冷落。職業病患者難以維權,不單是病情鑒定和確診困難造成的梗阻,而是從預防、鑒定到索賠各個環節保護機制失效而形成的鏈條。
我們已經看到了《勞動法》、《工傷保護條例》、《勞動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正在加強,但在現有的事實面前,我們依然很難證明目前的努力能夠阻止問題接二連三的出現,也難言對勞動者的權利保護已經徹底改變了資方強大,勞方隱忍的社會慣有狀態。毫無疑問,改變修補相關的法律漏洞,修正司法系統和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改變法律執行力差、勞動者的組織性和談判能力薄弱的狀態,將勞工權利落在實處,“特事特辦”、督導組和聯合調查組等非常態機制才不再是利益受損者和社會公眾唯一的冀望。(李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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