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通報十五起截留、挪用、貪污涉農資金及教育亂收費、公路“三亂”等問題的查處情況。其中,一些基層組織和干部利用職權截留、挪用、貪污涉農惠農資金的問題較突出。
通報顯示,一些基層干部截留、套取農民土地補償款、退耕還林款以及糧食直補金等惠農補貼款,部分用于村集體事項,部分屬于個人侵占。
如武漢市黃陂區橫店街建群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某,以該村婦聯主任和一名村民的名義,合計虛報糧補面積2.05畝,套取土地補償款26669元。2005年至2008年,徐某虛報種植面積套取財政補助資金,三年合計套取資金94124元。這些資金有的用于做攔水壩,有的用于做抗旱機站,有的用于該村其他費用。目前,徐某已辭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并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黃岡市羅田縣鳳山鎮二郎廟村黨支部原書記侯某任職期間,于2004年至2008年,采取收入不入賬、借貸不入賬而還貸在村報銷等手段,貪污退耕還林補助款5453元,貪污民政救濟款1100元,侵占集體資金43444.89元。目前,侯某已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此次查處的涉農問題中,還存在基層組織監管不力、違規操作,致使惠農補貼政策難以落實的情況。2008年,松滋市農機局在發放農機補貼工作中,監管不力,導致5家農機銷售商直接或變相套取84戶農戶的農機補貼共362928元。目前,松滋市農機局局長已被免職。
此外,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還通報了教育亂收費、路政、交警違規執法等4起案件。
湖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李昌海表示,對截留、貪污、侵占、挪用涉農惠農資金和教育亂收費、公路“三亂”行為,要發現一起迅速查處一起,嚴懲不貸,并予以曝光。對由于組織不力、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違規使用涉農惠農資金,以及屢次發生教育亂收費和公路“三亂”的,除追究具體行為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記者胡新橋 見習記者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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