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從來沒有信仰。讀過7月28日《檢察日報》關于浙江臨海“反腐作家”程凌征腐敗墮落的新聞,這個印象更深刻。
用筆討伐別人腐敗,自己卻被腐敗侵蝕,是這個貪官的一大特色。他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時,也不忘記炫耀一下自己那支“寫過‘反腐小說’的筆”。這就說明,他很看重自己曾經“寫過‘反腐小說’”的光榮歷史。報道說,他“曾因創作反腐長篇小說《官運亨通》、《位高權重》出名,被稱為‘反腐作家’”。也許,他所以能夠兼任市作家理事會副主席,也是因為“反腐小說”。可是,曾經“寫過‘反腐小說’”能夠說明什么?一個曾經“寫過‘反腐小說’”的人,自己并不能清廉自律,最終陷進貪污腐敗的深淵,只能證明他根本不相信自己寫的那些反對腐敗的話,只能證明他寫那些反對腐敗的故事,其實只是寫給別人看的,與他自己的信仰無關,與他自己的行為無關。報道中有一段記者旁白,說:“他在創作小說時,寫腐敗分子如何貪污受賄,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為什么在現實中就沒把自己受賄當犯罪呢?”答案其實很明顯。這種人說的話,不管多么漂亮,多么時髦,多么動人,那都是說給別人聽的,自己卻并不信仰,從來沒有一天準備實行。他們甚至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大談特談自己的崇高信仰,大話套話夸夸其談,空話官話滔滔不絕,或者是鸚鵡學舌,或者是別出蹊徑,但他們根本不相信自己奢談的理念,根本不準備付諸實行。從這個角度看,當地人只稱他為“反腐作家”,而不稱他“反腐英雄”,真的很有先見之明。
信仰這兩個字,沉重得很。當年方志敏在獄中,面對敵人威逼利誘,正氣凜然,堅貞不屈。他說:“敵人只能砍下我們的頭顱,決不能動搖我們的信仰!”他又說:“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他說的這些話,以自己的行動實踐之,以自己的熱血澆灌之,以自己的犧牲證明之。他說了,就準備做,就用自己的行動證明自己做到了。這才叫信仰。讀那些仁人志士流血犧牲的事跡,往往被感動得熱淚盈眶,原因就在這里。對比起來,現在不少人好像已經忘記了這一點。孔子說:“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孔子又說:“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現在不少人在這方面好像已經沒有了羞恥感。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日進萬金,6年涉嫌狂斂錢財約3200萬元。其名言曰:“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領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大表清廉,一邊照常納賄。他在家里天天燒香拜佛,每一筆贓款,都要先放在佛龕下面。他甚至幻想“放生”一條蛇,期待佛陀賜給他長命百歲。這種貪官,有什么信仰可言?再如,重慶市第三醫院原院長劉松濤說:“我是有情人”,“有很多女人喜歡自己,我也沒辦法。”這讓人想起“風流副省長”孟慶平。這個貪官看見個體戶的女秘書來取批件,就在辦公室里將其奸污,還對她說:“你有一種使人不可抗拒的力量。”“今后有什么事還可以來找我,這事你不要跟別人說,否則我就不好再為你辦事了。”這種貪官,又有什么信仰可言?
有人一談到“信仰危機”,馬上就大劑量亂開藥方,讓老百姓吃藥。其實特別需要吃藥的,從來不是老百姓,而是官員。而且,越是大言不慚的官員,就越值得人們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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