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財政局獲悉,今年廣州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小汽車的采購形式由現行的預算單位自行采購改為集中向廠家采購。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政府3000輛左右的公務黃標車淘汰后,新采購車輛將采取這種方式。
根據2009年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小汽車采購方式改革意見,廣州將采取大批量集中采購形式,以最大限度節約財政資金。目前,廣州市采取的公務車集中采購方式為行政事業單位上報需要采購的公務車類型、數量,政府采購中心統一向企業招標采購。
記者從廣州市政府網站上看到,上月初的一個公務用車采購項目涉及增城、從化、天河與南沙等多個單位的車輛采購,包括吉普車、摩托車、旅行車等不同種類,但被統一編號為GGPC-[2009]172,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面向經銷商集中采購。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減少了采購程序,且更加公開透明,可以促進采購成本降低,同時克服了預算單位之間互相攀比的心理,可以遏制公務車購置上的奢侈浪費現象。(記者/閆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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