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媒體可參與佛山重大會議、活動的采訪報道,原則上不得拒絕市外媒體采訪報道。”11日,廣東省佛山市委辦、市府辦聯合下發《關于明確市外媒體參與我市重大活動新聞報道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在佛山設有記者站或辦事處的市外媒體享有與市內媒體同等的新聞報道機會。
《通知》明確,佛山各單位應及時準確地向所有駐佛山的媒體提供新聞背景資料,并盡量為市外媒體采訪報道提供便利條件。
佛山市委書記林元和表示,在經濟全球化、信息流更快更廣的時代,黨委、政府要順應形勢,充分重視傳統媒體和網絡等新媒體的作用,用好媒體,更好地為城市建設和發展服務。
為此林元和告誡:對待媒體記者,要寬容三分,不要一寫你不好,就暴跳如雷。畢竟,管好一個城市有些毛病也是正常的,只要不是故意的、原則性的、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犯一點小錯也沒有關系,要愿意和能夠聽進批評意見。當然,媒體報道要注意把握正確輿論導向,要講真話實話,越是批評報道,越要做到準確客觀,不能冤枉好人。(記者羅艾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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