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賑災善款流入國家財政專戶”與河南省滎陽市打造“慈善城市”的新聞,一下子打開了民眾關注慈善的“話匣子”,這其實是營造了一個慈善事業如何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這些輿論資源能否成為慈善事業重新“洗牌”的契機呢?政府主導的慈善事業已陷入一個比較尷尬的境地——不僅發展緩慢,而且是在善款使用上也極易出現違規違法情況,導致資金在及時性和目的性上不盡如人意,公信力也由此受到質疑。與此同時,民間的慈善力量與潛能受到機制的約束,成為“長不大的孩子”。
“一個社會有一群能夠自我管理自我運作的民間組織,這是公民社會的重要內容。”在推動慈善事業發展上,“公退民進”就是對公民社會的“慈善”。公民意識的增強、公民責任的自覺、公民理性的成熟,都將是公民社會發展并走向成熟的力量。政府不能有意無意地加以“束縛”。消除慈善機制性弊端,可以實現雙贏。一是,政府逐步從慈善事業中 “退出”,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節省更多的行政成本,做自己“有限責任”內的事;二是,讓慈善根植于民間沃土,盡快長大。
其實,在慈善事業的主導權上的“公為主,還是民為主”問題,也折射出社會領域的共性問題。政府的主導權根深蒂固、由來已久,是放權,還是牢牢握住?這事關政府職能的轉型,事關公民社會的成長環境,事關法治社會與公民社會的互惠建設。或許在更廣的社會領域里實行“公退民進”,公民社會才會“闊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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