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8月17日電 (黃進明 程凡耘 徐金波)記者17日從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局獲悉,自8月15日啟動酒后駕車集中整治以來,由500余交警組成的五十五個小組僅僅兩天時間就查處了103起酒后駕車行為。
據武漢公安局交管局黨委書記、政委王斌介紹,鑒于酒后駕車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該市交管部門一直重視酒后駕車查處力度,在赴到酒店、飯館發放席卡提示、廣播電視路況節目中提醒和報紙上曝光酒后駕車行為的基礎上,武漢交管部門今年1-7月就查處酒后駕車行為1764起。
在公安部交管局14日召開電視電話會后,武漢交警結合迎國慶、保安全、保暢通交通秩序治理工作,迅速在付家坡長途客運站舉行“珍愛生命 拒絕酒后駕車”為主題的專項整治行動啟動儀式。武漢公安局交管局副局長許錦華在宣布“嚴厲打擊酒后駕車集中整治行動”開始后,表示要用“零容忍”的態度和“四個一律”的方法對酒后駕車行為進行處罰,即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連日來,每晚19:30分起,500余交警分成55個整治組,攜帶酒精測試儀,分別到中心城區、遠城區酒店附近的道路上設點檢查。查處行動中,交警做到逢車必查、逢司機必檢。15日20時25分交警在洪山廣場環路攔下粵PWT777號銀灰色轎車,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蔡錦勝進行測試,隨著蔡某吹出的氣,酒精測試儀的液晶顯示屏立即跳出149.7的數字。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49.7毫克,屬于醉酒后開車。
16日20時10分,民警攔下臨時號牌為鄂A40318黑色本田轎車檢查時,經檢測發現司機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48.8毫克。武漢公安交管局王斌政委立即上前向其講明酒后駕車的危害。王某聽后主動承認錯誤,并承諾今后絕不酒后開車。鑒于王某昨晚女兒出嫁,急需用車,王政委現場指派民警將其駕駛證暫扣后,再開車將其送回家中……
截至8月16日,武漢交警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個一律”要求對103起酒后駕車行為進行了嚴處。
整治期間,武漢公安局交管局主要領導親自參加到了酒后整治的執法與教育活動中。16日晚,政委王斌見身邊圍了不少市民觀看民警執法,得知這些市民只曉得法律規定禁止酒后駕車,并不了解酒后駕車的危害時,便不失時機的為他們上了一堂“珍惜生命 拒絕酒后駕車”的交通安全課。他從酒精麻痹人的神經系統,使人感覺、視覺和味覺遲鈍,此種狀態下駕車,極易出現因反應變慢、操作車輛動作失調,而誘發的交通事故,講到人的大腦在酒精的刺激下,會出現亢奮狀態,在此狀態下駕車,極易出現因開快車、開賭氣車和強行超車從而誘發交通事故。
武漢交管部門表示:整治酒后駕車集中行動將持續2個月,2個月的集中行動結束后,交警將把集中整治行動轉化成常規工作,形成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打擊的長久高壓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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