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網癮”的話題已成社會關注焦點。《東方早報》報道,衛生部精神衛生處工作人員近日向記者表示,對于網癮的界定標準和治療規范,衛生部有兩個項目,由兩家機構在做,但至今還沒有得出一致結論。他還說:“兩個項目正在進行之中,有望今年年底前出臺標準,然后再推薦各地使用。”
去年底,一份《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已經引發社會普遍質疑。網癮緣何被界定為精神疾病,“打針吃藥”能否治療網癮患者,網癮患者犯罪能否免責,被催生出來的各種疑惑與不解,標準本身難以承載。聯系前不久電擊治療網癮,甚至少年戒網致死案,顯示網癮在這個社會遠非制定一個標準那么簡單。這也提醒我們回到原點,首先弄清楚一個基本問題,網癮究竟是什么,然后再論其他。
網癮雖是中國社會的一個流行語,但它本身并不是一個規范詞。沒有權威文本予以界定,網癮不是一個規范的醫學名詞也不是一個規范的心理學名詞,對于網癮,可以說社會還沒有形成共識。從詞源上回溯,這個詞的創造者屬于美國精神病醫生戈登伯格。他雖然于1995年編造了7條診斷標準,聲稱自己發現了“網癮”這種癥狀,但他本人從未承認網癮是一種精神疾病,美國精神醫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也從未將“網癮”收錄其中。
從字面上,我們知道“癮”作何解。可能是特別深的不良嗜好,也可能是對某項事物的特殊興趣或愛好。煙癮、酒癮、球癮、戲癮、舞癮、看書上癮,人類行為可用“癮”來形容的未可窮盡,很多人也認為這些行為有好壞之分,但我們從未得見對這些行為各制定了什么規則與標準。
有人也許會說,網癮與以上這些行為不同。網癮無異于洪水猛獸,它引發青少年的心理問題、精神問題,影響他們的身心成長,應當重視。重視是必要的,但對問題需有清楚認識。我們并不否認網絡給青少年帶來的負面影響,但如果是一種精神疾病,便需要進行嚴謹的疾病分布數據的分析,并且需要有力證據證明一個長時間上網者出現精神異常與網絡之間的必然聯系。現在的實際卻是,“網癮”這個詞模糊了人們對青少年網絡行為的客觀認識,“網癮”之被確定為精神疾病根本不能被認同。
如果上網成癮是一種疾病,它就不會僅限于青少年,但實際上我們并沒有聽說有成人被強制戒除網癮,或者自愿到各類機構接受治療。這樣的局面,正因網癮混雜了很多因素,對網癮的擔心,實際是對青少年控制權力減弱的憂慮。這其中有代際沖突的問題,上一代和下一代面對網絡,依各自的學識、經驗、價值判斷而有不同認知取向,網癮更多是部分家長的情緒反應;同時,它也暗含人們對現代文明內容的恐懼,如當初電視出現一樣,總有人擔心人在機器面前會喪失智力,迷失自我;更有甚者,權力系統強化原本只是一種社會情緒的“網癮”問題,也表明了國家層面對未來主人翁的擔憂,網絡是源頭,網絡無法絞殺,只有加強對青少年頭腦的管理和控制。
網絡開啟了一個時代,其勢不可擋;網絡亦有缺陷,并非無需研究。但“網癮”橫跨醫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等領域,成為青年人的突出問題,把“網癮”到底是什么弄清楚,讓任何一個措施都顯得慎重,這是我們對待所謂“網癮”的基本態度。
評論員 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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